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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条例学习心得集锦八篇当我们熟悉了平凡的日常,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记录。我。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所学的知识,记录获取的启发和经验。小编特地为您准备了一份与“条例学习心得”相关的资料,请将此篇文章加入您的阅读收藏!条例学习心得篇1从事审计工作,作为一名审计执法人员,变成了某种意义上有“权力”的人,当自己的角色在执法者和公民身份之间不断变换时,才对“权限”这个词有了一点认识。而这次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颁布,使我对“权限”的理解又加深了一步。新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限:一是增加规定了查询账户和存款的具体程
2、序。二是增加规定了封存资料和资产的程序和期限。三是扩大了可以公布的审计结果的范围。四是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不事先通知而直接审计的情形。粗略望去,审计机关似乎增加了不少的“权力”,如在原来查询单位账户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对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查询权;配合新修订的审计法对封存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时限;取消了原来对审计结果公告范围的限制;明确指出审计机关享有可有条件的不事先通知而直接审计的权力等。但细看之下,却发现我们增加的不是“权力”,而是“权限”。就好比一个圆的半径越大,它所接触的各式各样的边界也会越多,相应的受到的限制也越多。比如我们的账户查询权,必须先要有授
3、权一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和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在查询个人账户时还要满足相关的实质性要件,即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此外在审计实践中还要履行相关的必要程序一一两人以上共同查询,出示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等。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该项审计查询权就没有办法行使,即使出于其他原因行使了,它也是有瑕疵的,违法的,对方可以就此提出异议。如此势必会影响到审计的公信力和权威,甚至引发相应的诉讼和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当我们的权力超出它的边界的时候,就变成了对正当权利的侵犯,就成为了邪恶的力量,就必须要有相关的权力来制约它,以防止其滥用,并使遭受破坏的
4、权利得到相应的救济。再如封存权的行使,源自新修订的审计法第3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等行为时,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但审计法只是规定了审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有这种权力,至于怎样行使该项权力,有没有相应的时间、程序上的规定,则并未说明,这显然不利于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保障。新条例则明确提出应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封存通知书。此外,明确了封
5、存的期限是7日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即封存最长不能超过14天。且解除封存的条件是“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后解除封存”。并指出,封存的保管责任一一“对封存的资料、资产,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这实际上是在加强国家审计监督权的同时,进一步的对其进行了限制和规范。毕竟,封存权是对被审计单位和公民财产流通权利的限制,具有行政强制性,因而权力越大,受到的约束和限制就应该越多,所承担的责任也应该越大。5月1日,新条例马上要生效实施了。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此
6、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笔者看到网上很多评论说审计的权力又扩大了,审计监督权又加强了,这些话都不假。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国家监督、法律监督,其本身也是对权力的制约,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然要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没有相应的职权,又怎么来履行相应的职责。但是,身为审计执法队伍的一员,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增加了多大的权力,也就增加了多大的责任,这些都是对等的。只有看到权力背后的责任,看到权力的界限一一权限,我们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的权威也才能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来。条例学习心得【篇2】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
7、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一名组工干部,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支部建设更加制度化。继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的出台,又一部党内法规一一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党对基层组织建设的进一步深化认识,对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进行约束,并加以规范,进行指导。二是支部建设更加系统化。条例共8章37条,条例指出了
8、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基本原则,详细规定了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工作机制、每届任期,明确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对农村、社区、国有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流动党员中的党支部强调了各自的重点任务,更加突出了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将主题党日活动写入条例,并进行了规范,强化条例落实和保障,更加重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的培训和后备队伍建设,将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加强了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培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三是支部建设更
9、加规范化。条例是一部系统性、规范化、制度化的党支部工作法规,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是我们今后基层党建、党支部建设、党支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组工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检查,使条例贯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条例学习心得【篇3】教育督导工作是督导人员受同级政府委托,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实行教育监督。教育督导机构的任务是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评价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帮助和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反映下级政
10、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工作及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对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是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监督、评价、帮助和指导,但其他行政管理机构也都有对下级行政部门与学校工作进行监势、评价、帮助和指导的职能,那么督导机构的职能与其他行政职能的区别在哪里呢?首先,督导机构除了督导职能之外,没有或很少有其他的行政职能,因而能够集中精力专门从事督导工作,并能保证和促进督导工作者结合实践,认真学习督导的理论知识,深入研究督导工作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和质量。其次,督导范围广泛、内容综合,这是专门督导机构的
11、另一特点。整个普教系统作为督导工作的主要对象,这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教育管理系统工程。从督导的内容看,不论是宏观指导还是微观督导都具有综合性,涉及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那是不行的。第三、督导工作制度化和系统性。自从教育督导工作开展以来,已对各级督导机构制订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如,规定各级督导机构在一定年限,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完成一次督导。每次督导都是综合性的,而且要建档。这对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大作用。第四、督导工作的客观性。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除了督导工作本身外,没有行政决策任务,不对下级布置工作,也没有改变决策和下达行政指令的权力,同时,没有处理其他行政事务的
12、义务。它的基本职能就是“督查、评价、帮助、指导、反馈”,因而督导工作具有客观性。从以上职能可以看出,督导机构的职能是其他行政职能机构所不能代替的,正因为教育督导有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作用在教育管理中就显得更为重要了。首先是教育督导的监控、导向作用。随着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的实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应该加强宏观管理和宏观控制,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价、指导与帮助也逐渐变得突出了。而督导工作又是整个教育行政管理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使教育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起了监控、导向作用。对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重视基础教育,提高办学积极性,并为教育办实事起着
13、促进和激励作用。其次是帮助、指导作用。在对一个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督导中,要深入了解该地区制定的有关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制度、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了解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领导、管理情况,了解学校内部的各种情况.要总结正面典型经验,还要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也就直接或间接地对当地教育工作起着帮助指导作用。第三是信息反馈作用。教育督导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广泛接触基层干部、学校师生和广大群众.在这个过程中.能听到各种反映.这些反映有些是要由基层政府解决的,有些涉及中央方针政策的就要反映给中央有关部门,以便上级领导部门作出新的决策。因此,教育
14、督导工作起着信息反馈作用。第四是对改进领导作风起着促进作用。由于督导制度与督导机构的建立,督导人员就要按制度办事,要深入下去.这样对基层情况了解清楚,反映的及时,问题也就能顺利解决。条例学习心得【篇4】在集中学习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现将心得总结如下:一、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共分为六章,由总则、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与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
15、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通过解读条例,老师们都认识到:(1)加强职业道德学习,让师德闪光。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16、我们应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在校园隐患发生时,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能让师德在新时代新教育中闪光。(2)多方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老师们在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有许多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要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队活动、思品等课程时间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学习了这一条例,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首位,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条例学习心得【篇5】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