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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金相关规定解析一、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企业与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劳动部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2014年5月份开始实施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18年2月,开始实施由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办法,取代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需要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单位应当与职工协商确定。年金方案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账户管理、资金筹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等,方案需要报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备案,如果人社部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企业年金方案开始生效。二、企业年金是
2、如何缴费的?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需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同时企业要有经济负担能力。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加的每个职工有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年金基金运行的收益也计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得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12%o如果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最高缴费比例为8%,如果个人缴费比例为3%,单位最高缴费比例不能超过9%,如果个人缴费比例为5%,单位最高缴费比例不能7%,以此类推,总量控制在工资比例的12%以内。具体缴费比例,还是要依据单位经过备案同意的企业年金管理方案来判断。企业缴费要按照企业年金方案
3、规定的比例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直接计入个人年金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收益,自始至终都属于职工个人。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否已经属于个人所有,要看企业年金方案的约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可以与职工约定始终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个人,但归属个人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8年。三、企业年金可以终止吗?是可以中止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如果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形,导致当期无法缴费,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终止缴费。在中止缴费情形消失后,要恢复缴费,并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给予补缴,但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能超过中止缴费的年
4、限和金额。注意,此时是终止,而不是前面所说的中止。终止也是被允许的,但不能随意终止,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企业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以及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企业年金方案已经无法履行。企业年金终止后,需要在10日内报告备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进行企业年金清算。五、企业年金的有关税务处理1、企业年金采用递延纳税政策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启2014年1月1日起,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具体内容包括:(1)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
5、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企业年金缴费工资超限额部分比照住房公积金超限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