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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设“小金库”的管理制度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2、医院的收入、支出实行两条线,每笔收入或支出必须在财务帐上清晰记载,不得从收入中直接冲减支出,更不得隐瞒收入和支出。3、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科室和个人不得进行私自收费。4、各科室以科室为单位从财务科领取的各项职工福利、劳务等补贴,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给科室人员。分发时,由科室经管人员制作领款花名册,经领人签名,并妥善保存,以便检查。5、各科室的固定资产报损残值和废品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留在科室使用。6、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院纪检部门汇报。7、发现科室私自设账外账、“小金库”,经调查核实后,将酌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乃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