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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武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遴选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武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我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数量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9家。在全市各乡镇、农林场建设水稻、玉米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基地4个(含有机肥、生物质燃料加工),草编业展示基地1个,秸秆饲料化配送中心1个,有机肥、生物质燃料加工1个秸秆颗粒饲料加工典型模式1套,开展水稻、玉米草谷比、桔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及秸秆还
2、田生态效应监测1项。二、项目申报遴选条件(一)水稻、玉米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基地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且在本乡镇流转土地面积500亩以上。2 .具备能够承担实施该项目的能力,拥有140马力以上拖拉机3台,配置大型翻转犁、搂草机、打捆机等机械6台(套),拖拉机必须通过年审,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证。3 .作业机具必须加装农机精准作业远程监测设备。4 .实施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四至图、流转土地合同、流转土地四至图等相关资料。(二)饲草料加工展示基地1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我
3、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年秸秆加工颗粒饲料7000吨以上。2 .实施主体应具有料场、地磅、简易工棚,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3 .具备能够承担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实施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四至图等相关资料。(三)草编业展示基地1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年加工草制品7000吨以上。2 .实施主体应具有料场、地磅、简易工棚,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3 .具备能够承担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实施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书、法人
4、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四至图等相关资料。(四)秸秆饲料化配送中心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年配送饲草料19000吨以上。4 .实施主体应具有料场、地磅、简易工棚,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5 .具备能够承担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实施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四至图等相关资料。(五)有机肥、生物质燃料加工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等,年生产有机肥100O吨以上、生物质颗粒燃料1500吨以上。6 .实施主体应具有料场、地磅、简易工棚,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5、7 .具备能够承担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实施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四至图等相关资料。(六)监测评价1.项目实施主体具有开展水稻、玉米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以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能力的技术团队,监测仪器、设备等齐全。8 .具备能够承担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实施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四至图等相关资料。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金额(一)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利用展示基地1 .郝家桥镇(大泉林场)玉米展示基地,项目资金30万元。完成秸秆粉碎深翻还田作业7000亩,每亩补助40元,
6、秸秆打捆100O亩,每亩补助20元。2 .有机肥、生物质燃料展示基地,项目资金5万元。计划生产有机肥100O吨以上,每吨补助20元,生产生物质燃料1500吨以上,每吨补助20元,做到档案记载完整,收购出售凭证数据详实。(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展示基地。崇兴镇、东塔镇(良繁场)玉米展示基地,项目资金30万元。完成秸秆粉碎深翻还田作业6500亩,每亩补助40元,秸秆打捆Iooo亩,每亩补助20元,过腹还田200亩,每亩补助100元。(三)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展示基地。临河镇、梧桐树乡水稻展示基地,项目资金34万元。完成秸秆粉碎深翻还田作业7500亩,每亩补助40元,秸秆打捆1000亩,每亩补
7、助20元,过腹还田200亩,每亩补助100元。(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展示基地。马家滩镇、白土岗乡水稻展示基地,项目资金30万元。完成秸秆粉碎深翻还田作业7000亩,每亩补助40元,秸秆打捆100O亩,每亩补助20O(五)草编业展示基地。草编业展示基地资金14万元。年利用秸秆加工草制品7000吨以上,每吨补助20元,做到档案记载完整,收购出售凭证数据详实。(六)秸秆饲料化配送中心。秸秆饲料化配送中心项目资金38万元,年完成秸秆饲草料配送19000吨以上,每吨补助20元,做到配送档案记载完整,收购出售凭证数据详实。(七)秸秆颗粒饲草加工典型模式。项目资金14万元,年生产颗粒饲草7000吨以上
8、,每吨补助20元,做到档案记载完整,收购出售凭证数据详实。(八)开展水稻、玉米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以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资金12万元,完成水稻、玉米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以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任务,收集整理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等。四、申报确定(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方案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一)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均可申报。申报主体提供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两份,加盖公章报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10室。(三)评审确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审,依据评分高低确定实施主体。(四)媒体公示。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选择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在灵武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五、申报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