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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工作,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卫星导航定位事业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和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应当“先备案、再建设二本办法所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本办法所称数据中心,是指用于实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汇集存储
2、、共享交换、处理分析和产品服务等功能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及其数据中心均属于本办法要求备案范围。军事部门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按照军队测绘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三、【基本要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应当确保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保密规定,避免重复建设。四、【工作原则】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工作应当坚持保障安全、分级备案、信息共享、高效便捷的原则。五、【备案机关】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备案管理,下同)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的
3、备案管理工作,在本办法中简称备案机关。六、【数据共享】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统筹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七、【备案管理权限】国务院相关部门、中央单位组织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前款规定以外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八、【备案人界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单位是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的义务人(简称备案人)。九、【备案方式】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实行全国联网备案。备案信息涉密的
4、,按涉密信息管理要求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信息。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立全国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用于备案人提交备案信息。十、【办事指南公布】备案机关应当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的依据、程序、备案表、填写范例等进行公布。十一、【备案时间要求】备案人应当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工建设30日前,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向备案机关进行备案。十二、【备案信息】备案人应当提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表和备案承诺书(样式见附件),填写备案人、承担建设单位、运行服务单位的主要情况,以及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数量、站点位置、主要用途、设备型号、数据传输网络技术、数据中心安全
5、防护软硬件等内容,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备案后,备案内容有变化的,备案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重新提交备案,相关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开工建设时间顺延。十三、【材料核对】备案机关应当对备案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备案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管理系统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十四、【备案文件】备案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备案机关应当提供备案号并出具备案文件。十五、【建设与备案一致】备案人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确保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并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六、【信息补充】备案
6、人应当自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完成1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基准站照片等备案信息。十七、【信息变更】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或数据中心地址、名称(代码)、备案人名称、相关单位测绘资质、安全方案等变更、调整的,备案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备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所有权变更的,由变更后的所有权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备案。其他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备案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信息更新。十八、【分类管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测绘基准服务、社会服务和其他专业应用。(一)测绘基准服务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测绘基准信息公共服务。提供测绘基准服务
7、的,应当向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用户信息。(二)社会服务是相关单位面向本单位、行业或社会公众提供的定位导航授时与位置服务。提供社会服务的,应当按年度向备案机关报备用户及使用目的等信息。(三)其他专业应用是相关单位利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进行专业监测、变化分析和科学研究,不开展服务的无需报备用户信息。十九、【测绘资质要求】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提供测绘基准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大地测量甲级测绘资质。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社会服务和其他专业应用的单位,应当具备大地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二十、【说明指导】备案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及保密规定,对备案人做好说明和指导工
8、作。二十一、【备案核查】备案机关应当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建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是否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备案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备案事项,省级备案机关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工作。二十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的监督管理,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管:(一)未履行备案义务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行为;(二)未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的行为,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9、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三)未按照测绘成果管理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相关数据和成果的行为;(四)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新的行为;(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二十三、【安全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家安全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安全监管,可以采取书面审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二十四、【惩处】备案人未履行备案义务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或超过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等测绘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理
10、。二十五、【惩处】备案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相关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违规向境外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相关重要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予以处理。二十六、【信息不符处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情况与备案信息不符的,备案机关应当责令备案人停止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撤销备案,按照未备案进行处理。二十七、【举报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二十八、【纳入记录】备案机关应当
11、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并将相关处罚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十九、【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测法发(2016)4号)同时废止。附件L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信息备案表2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点信息备案表3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承诺书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信息备案表基准站网建设单位信息项要求名称填写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真实有效。测绘资质情况填写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型、证书编号。单位性质分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类型。联系人、联系电
12、话联系人和手机号,如有变更需更新。基准站网承担建设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真实有效。测绘资质情况填写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型、证书编号。单位性质分为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和手机号,如有变更需更新。基准站网运行服务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真实有效。测绘资质情况填写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型、证书编号。单位性质分为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和手机号,如有变更需更新。基准站网基本信息基准站网或系统名称应唯一。建设项目名称如多期建设,分别填写。建设时间建设周期,如2022年1月到2022年5月。站
13、点数量本单位建设和利用的,分别注明。基准站坐标来源起算依据、更新周期。站网用途测绘基准服务、社会服务、专业应用。基准站网数据中心情况数据中心名称如有多个,应分别填写并体现功能。数据中心位置详细到门牌号。如有多个,分别填写。建设场所分为自建和租用,如为租用,出租方是否知悉其建设内容和安全责任。数据中心软件名称数据中心软件的品牌和名称。基准站网建设安全方窠数据传输传输内容、网络技术、传输网络安全措施等。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安全等级、数据内容、网络架构、安全防护软硬件情况。应用服务服务产品和内容、网络安全措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点信息备案表基准站点情况本况基情信息项要求站点名称应唯一,如北京房山站。站点
14、代码基准站网内应唯一,以四字符为代码。建设时间建设周期,如2022年1月到2022年5月。详细地址详细到村或门牌号。建设场所分为自建和租用。如为租用,出租方是否知悉其建设内容和安全责任。经度概略位置,精确到0.1分,度分格式。纬度概略位置,精确到0.1分,度分格式。高程大地高,精确到分米,单位为米。观测墩类型如基岩、土层、屋顶等。有无重力观测墩有或无。站点用途包括测绘基准服务、社会服务、专业应用。所属基准站网站点所属站网名称。是否计划向境外发送数据情况是或否。设落情况接收机品牌及型号具体设备型号,按国际标准格式填写。北斗支持情况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支持情况。天线品牌及型号具体设备型号,按国际标
15、准格式填写。络况网情网络类型基准站到数据中心的网络,如有线专网、无线网络加商用密码防护等。网络技术如MSTP、SDH,商用密码等。照片景片远照基准站远景照片能反映基准站周边环境的照片,建成后补充。景片近照基准站近景照片能反映基准站外貌、设备等具体情况的照片,建成后补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承诺书本单位对提交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信息作出如下承诺:一、本单位知晓并自觉遵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二、本单位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服务安全等方面负责。三、本单位严格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和运行服务。备案信息如发生变化,及时进行变更。四、本单位自觉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的备案信息核查、监督管理和安全监管等工作。如因违背承诺导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接受相关惩戒措施。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