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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应酬费用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应酬谢费用的管理,公司根据“小额、必须、合理”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望大家共同遵守,自觉执行。一、公司应酬费实行月份分级定额的办法,总额度由董事会下达,总经理控制。其他部门及人员需开支应酬费也在此限额内。应酬费分级额度为:副总经理:每人每月人民币OOO元;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人民币000元;部门经理:每人每月人民币00元;剩余额度由总经理控制使用。二、应酬费额度一般在月内使用,余额不得跨月结算。应酬费超过应先向总经理报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和报销,凡未经批准超额部门由本人承担。四、额度外的专项应酬费,由公司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应酬理由、预算额度等内容,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五、应酬费开支原则上使用支票。六、发生应酬费后,应凭发票填写付款凭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交财务部报销。七、每月五日前.,财务部要将上月发生的应酬费汇总,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后报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