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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热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热线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公交服务热线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公交服务热线宗旨是“为民、便民、利民”,采取“集中受理、归口办理、统一协调、单位(部门)联动、限时办理、全面反馈”的方式,实行全天候(含节假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第二章服务热线职责范围第三条须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及时了解公交运营信息变动情况,熟悉公交线路及沿线主要景区、商厦、医院、学校、机关单位基本情况,以满足广大乘客的需求。第四条负责日常各类来电、来访、来信;负责市长公开电话12345、市长信箱、行风热线、新闻媒体及上级有关热线电话督办的各种问题的办理。
2、第五条负责将乘客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登记、分类、分转、落实、反馈和回访。同时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调查落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第六条负责为广大乘客提供IC卡发售、营运信息、智能公交等方面的常识和咨询服务。第七条负责帮助乘客寻找乘车时遗失的物品。第八条负责将各类信息及处理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并纳入月度考核。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操作程序、接听电话乘客来电接听,致“您好,公交服务热线”用语,耐心倾听乘客反映的问题,话毕致“谢谢”用语。坚持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的“四规范”工作标准;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首问负责的原则、高效务实的原则、依据政策的原
3、则和对市民负责的原则,对每一位市民来电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复,过问到底。在服务操作上推行诚心、热心、爱心、而寸心、细心和责任心的“六心”服务要求。做到得理让人,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对待投诉。第十条登记乘客来电由“服务热线”负责整理、分析,根据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其他、表扬等内容进行信息分类。同时将乘客反映的内容按照其提供的时间、地点、车号、问题及投诉或建议以及乘客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逐项认真记录,并打印督办单。第十一条分转按照督办单内容,当日内分转给相关的单位或部门。在分转的同时,需有部门负责人在督办单上批示意见。第十二条落实责任单位或部门接到督办单当日,要及时落实办理。要求责任单位或部门认真组织调查,及时做出处理,乘客要求答复的来电来信,责任单位或责任部门要将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回复乘客和书面回执营运服务部客服中心。第十三条反馈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向投诉或建议乘客反馈(乘客联系不上的要做好记录备查),建立回访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公交服务真正取信于民。第十四条接到的紧急信息或重要内容,由营运服务部即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按照领导批示直接办理。第十五条整理归档建立各类信息工作台帐,原始记录内容,处理结果等按月进行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