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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工餐费用结算划拨暂行办法一、结算依据以校园卡中心的身份认证数据为准,签字、没有通过身份认证的其他数据一律不予认可。二、结算时间每年两次集中结算:(1)7月上旬结算当年16月的费用;(2)次年1月上旬结算上年712月的费用。三、结算程序(1)校园卡中心每年7月上旬和1月上旬分别将16月和712月的教工餐用餐数据(含流水数据)统一提供给后勤集团(后勤集团指定专人负责)。(2)后勤集团负责组织餐饮中心和对外承包教工餐厅对数据予以核对,并根据数据分别核算出具体补助费用,形成报告,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校园卡中心提供的流水数据,一并报学校办公室。(3)学校办公室对后勤集团的报告予以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校长签字。(4)学校办公室将校长签署的报告连同用餐数据一并交财务处,财务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划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