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560614 上传时间:2023-11-1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盐亭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和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基本要求,在我县行政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重

2、点区域,兼顾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以划定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为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产业全面协调发展。二、划定原则及依据(一)划定原则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2 .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3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规划相结合、协调、统一的原则。4 .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5 .重点突出和可操作性原则。(二)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三、划定分类根据划定原则及依据,我县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三大类,以下简称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禁养区:是指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的区域。限养区:是指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数量,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它是禁养区与适养区的过渡区域。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制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是发展畜禽养殖的主要区域。四、划定范围(一)禁养区的划定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I盐亭县城二水厂梓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盐亭县云溪镇复兴村四组梓江河

4、左岸取水口(东经1052213,北纬31o12f49鱼家滩)起,下游100米(铁索桥)至上游1000米(鳌鱼村二组),5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全部水域(修筑河堤的以河堤为边界);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100O米水域边界至沿岸两侧纵深50米的全部陆域,不足50米以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为界。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一致。.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2.1一般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O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和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的陆域,不足50米以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为界。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一致。1.2.2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小型、中型水库取水口半径300米范

5、围内的水域,大型水库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中小型水库、大型水库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1.2.3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取水井为中心,30米为半径圈定的范围。2.景区公园2.1 嫖祖陵景区:规划方案确定的景区范围。1 .2莲花湖水库:水库校核洪水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足200米以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为界。1.3 金峰水库:以水库规划建设第一重山脊线为界范围内。1.4 高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的林地区域。2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区等人口集中区域2.3 县城居民区:县城建成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不足500米以第一重山脊为界。2.4 乡镇居民区:乡镇

6、建成区内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不足200米以第一重山脊为界。2.5 文化教育区:学校、医院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不足500米以第一重山脊为界,以及垂直空间向下50米以内的区域。3 .盐亭县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源保护区3.3 盐亭县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源保护区:该保护区的核心区,即梓江安家镇小河子电站至毛公乡章邦大桥段河道水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的陆域,不足50米以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为界。(二)限养区的划定1.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1.1盐亭县城二水厂梓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2000米(即鳌鱼村三组),下游边界由一级保护区下游边

7、界向下延伸200米(即两江广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全部水域;除一级保护区外,二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至上游3000米两岸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拐点坐标分别为东经10522,19”、北纬3113,06”,东经10522,30、北纬31。12f14,东经105o250、北纬31145)范围的全部陆域,其中取水口下游300米至上游500米(现有河堤末端处)右岸陆域边界为河堤顶部公里临陆外侧。1.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1.2.1一般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2000米,下游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向下游延

8、伸200米的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不足IOoo米以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为界。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一致。1.2.2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中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大型水库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外2000米的水域面积;小型水库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的上游整个流域;大中型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的3000米范围内的陆域区域,但不超过周边山脊线。1.2.3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取水井为中心,300米为半径圈定的区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

9、属于排放污染物)2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区等人口集中区域2.1 县城居民区:县城规划区(含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区域。2.2 乡镇居民区:乡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区域。3 .重要河流岸带3.1 梓江河(除禁养区段)常年水位线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不超过500米以第一重山脊为界。3.2 弥江、湍江、雍江、棒溪河、魏河等河流常年水位线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200米范围内的区域(除禁养区段),不足200米以第一重山脊为界。4 .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限制养殖的区域。(三)适养区的划定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是我县畜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在编制土

10、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排放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养殖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积极实施“以种定养或以养定种”方式,实行种、

11、养结合,达到种养平衡,实现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五、工作要求(一)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禁养区内原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依法关闭或搬迁,2017年底全面实现禁养。(二)限养区内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o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三)在适养区,进一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档升级,积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化水平,提高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推进我县现代畜牧业绿色发展。(四)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

12、区,严格实行村社初定、乡镇初审、县环保、国土、林业、水务、农牧等部门会审的联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现象。(五)禁养区划定后原则5年内不作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根据本划定方案制定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推进实施工作方案;各乡镇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细化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并抄报县农牧局。(六)本划定方案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盐亭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范围及标准(盐府办函【2013】122号)同时废止。七、术语与定义(一)畜禽本划定方案所称畜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13、录的畜禽,包括猪、牛、羊、兔、鸡、鸭、鹅等畜禽。(二)畜禽养殖本划定方案所称畜禽养殖是指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目前,执行的是四川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川畜食函L200725号)之规定:1.畜禽养殖场:生猪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量100头以上、蛋鸡存栏量20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肉羊存栏量300只以上、家兔存栏量1000只以上。2,畜禽养殖小区:小区内养殖户5户以上,生猪存(出)栏100O头以上、蛋鸡存栏2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出栏300头以上、肉羊出栏1000头以上、家兔存栏2000只以上。3,养殖大户(专业户):按照农业部畜牧业数据统计监测统一口径,主要畜禽养殖品种大户标准:生猪出栏:50头户500头、奶牛存栏:5头户100头、肉牛出栏量20头户100头、蛋鸡存栏:500只户20000只、肉鸡出栏:2000只户50000只、肉羊出栏;50只户300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