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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树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审)项目编号:玉政采框架(服务)2023-002-1号项目名称:玉政玉树州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2023年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8月第一章征集公告4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15一、总则15二、第一阶段(入围阶段)18(一)征集文件18(二)响应文件的编制19(三)开标21(四)资格审查22(五)评标22(六)入围和框架协议23三、第二阶段(成交阶段)28四、其他事项29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31第一节评审方法31第二节评审程序3
2、1第三节评分标准34第四节入围候选人推荐原则37第五节评审报告37(一)评审报告与推荐入围候选人37(二)评审争议事项处理37第五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38第一节框架协议文本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节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47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9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59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69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74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82第一节质疑函(格式)82质疑函范本82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82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82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8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82第二节投诉书(格式)84投诉书范本84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84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8
3、4三、质疑基本情况84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84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84第一章征集公告征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玉政采框架(服务)2023-002T号项目名称:玉政玉树州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2023年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无采购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一阶段供应商入围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1玉政玉树州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2023年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按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2家,且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需进
4、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征集文件。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他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范围的保险机构。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造价咨询、财务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
5、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框架协议的期限协议期限自本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协议期满后,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决定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顺延或重新组织采购。四、适用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人玉树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2023-2024年期间开展车辆保险委托服务的单位可以使用本框架协议。五、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
6、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下载征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征集文件编制。售价:0元。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09: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O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申请文件,征集人不接受以纸质或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
7、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 .意向公开链接:+vPB3elN8ew=utm=luban.luba11-PC-43172.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47.f46blb0004dl1Iee84d2975flbbca3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8、面形式向征集人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O,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九、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征集人名称: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征集人地址:玉树市扎西大通北巷14号(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玉树州
9、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8月15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项目征集人为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征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玉树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车辆保险委托服务的单位,可依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服务质量、价格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2 .本项目服务内容:玉树州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保险服务。3 .“实质性要求”是指征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4 .
10、如供应商响应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无分标采购清单及月艮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供应商入围数量上限相关服务要求所属行业1玉树州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2家一、项目基本概况1 .服务期限:本框架协议的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2 .采购项目内容:相关单位给新购车辆、未上保险或保险已到期的车辆投保,车辆保险的险种如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按座位)、车辆损失险等(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险种投保)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必保险种)。如有政策变动的,按最新政策执行二、保险费的计算采购人或相关单位在购买车辆
11、保险服务时,车辆损失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或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在投保时,按保险的新车购价内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车辆保险服务险、车上人员(按座位)、车辆损失险等商业险的保额根据实际需要由采购人确定。三、保险费率木项目以固定折扣率(20%)报价,折扣率指的是供应商在商业保险费的基础上给予的折扣率,即折让后的价格=原价格*(I-折扣率)。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在本项目范围内供应商的最终商业保险费计算方式为:最终商业保险费价格二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1-折扣率)。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
12、执行,各供应商一致收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定点保险公司玉树地区车险标准保费如在有效期内发生变动,凡在标准保费变动后投保的车辆,按新的标准保费计算实缴保费,但保费折扣率不变。四、理赔服务要求(一)限时查勘时限要求:A.接到报案电话即时响应,理赔人员1小时内出勤;B.如车辆在玉树市区内出险,查勘人员在接到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C.如车辆在玉树市区外或其他县城出险,查勘人员在接到报案后2-3小时内到达;D.如车辆在玉树州以外的地方出险,1小时内通知区外的机构赶赴事故现场查勘。(二)现场查勘要求:A.1000元以下小额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B.事故核损时限要求;估损金额为
13、2万元以下(含)的定损时间为3个工作日,估损金额为2万元以上的定损时间为5个工作日。C.限时结案、支付赔款要求:赔付金额为1万元以下(含)的,结案时限为2个工作日;赔付金额为1万元-5万元以下(含)的,结案时限为5个工作日;赔付金额为5万元以上的,结案时限为7个工作日。(备注:达成赔款协议的,不论金额大小5个工作日支付赔款)D.提供代索赔服务(采购人及其相关单位的被保险车辆可以委托修理厂代索赔,不用事先垫付修理费);E.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服务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含紧急拖车、路边快修、电瓶搭电、更换轮胎,以及在线故隙排除指导、紧急信息传递等服务);F.受损车辆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情况、一律予以更换,且保
14、证更换零部件为原厂配件;G.如保险车辆出险,采购人或相关单位直接与定点保险公司联系报案,由定点保险公司通知其分支结构或项目理赔服务小组专员按照定点保险公司承诺的服务条款,提供查勘、救援、定损、维修、索赔、结案等理赔服务五、入围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入围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公务用车保险应有的全部服务,并必须提供下列作凭证:1.机动车辆防伪保险单,一车一单,电脑出单。2 .入围供应商需提供机动车辆电子保单。3 .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辆保险发票。(二)为使用单位提供车辆保险上门服务,加强员工的培训,能详细的做好保险政策和投保流程解释工作,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入围
15、供应商有义务在保单有效期结束前1个月主动联系使用单位,做好车辆保单到期提醒服务和上门续保服务,提醒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提醒或书面传真形式发送给使用单位。(四)入围供应商应考虑使用单位公务用车的车种、车型、用途、使用年限、购买价格等因素,本着减少财政支出、增加保障的原则提供保险服务。六、责任追究()在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1.通过直接选定确定成交或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2 .参加二次竞价时,提供的服务参数、规格不满足采购需求的;3 .提供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标准的;4 .弄虚作假,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5 .在采购过程中,因疏忽对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