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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分公司员工异动、借调和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X公司员工异动、借调、离职管理,理顺员工异动、离职流程,保证分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1、员工的异动、借调、离职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慎重处理。2、人员调整应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绩效考核为依据,并要兼顾个人的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第三条异动、借调和离职组织管理负责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级别员工异动、借调和离职的草拟、审核、审批,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条名词解释1、单位内部异动:是指员工在同一工作单位内部从一个工作岗位被调整到另一个工作岗位的行为,在此过程
2、中,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化。2、跨单位异动:是指因工作需要,员工在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等独立法人之间进行异动,而产生的跨公司工作调整行为。3、借调:为完成某项特殊工作,员工从某公司或部门被临时借调到其他公司或部门,借调人员的劳动关系等仍保留在分公司,当该工作完成后,员工仍回到分公司的行为。4、离职:是指员工与工作单位之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级别员工。第二章员工异动管理第一节员工单位内部异动管理第六条分公司人员的单位内部异动1、综合部负责填写员工异动审批单(详见附表1)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备案;2、综合部发出员工异动通知单(详见附表2),通知被异动员工;3、被异动员工按员工异动、借调交接单(详见附表3)上的内容,办理员工的异动相关手续(工作交接、资料清单、结清借款、应扣款、报账单据等);4、被异动员工持员工异动通知单到新部门报到。第二节员工跨单位异动管理第七条员工跨单位异动1、综合部负责填写调出员工员工异动审批单(详见附表1)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送交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2、综合部收到调入员工的员工异动审批单并审核后,经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综合部向被异动员工发放员工异动通知单并通知调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3、被异动员
4、工持员工异动通知单到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4、按员工跨单位异动交接单(详见附表4)上的内容,办理员工的跨单位异动相关手续(工作交接、资料清单、办公用品归还、结清借款、应扣款、报账单据等)。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员工被跨单位异动到集团所属其他公司,均应办理跨单位异动手续。笫九条在跨单位异动员工办完原岗位交接手续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综合部应将该员工的人事副档转入该员工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第十条在跨单位异动员工办完原岗位交接手续后的次月,综合部应将该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到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第十一条跨单位异动员工的考勤和工资自原岗位交接完毕之日起由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
5、理。第十二条跨单位异动员工的司龄应按在集团系统内的时间连续计算。第三章员工借调管理第十三条员工借调要求1、因工作需要,分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借调相关岗位员工;2、员工借调审批手续按本办法第一章中的第三条相关要求办理;3、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借调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员工编制的,应先申报员工编制,经综合部审核,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办理借调审批手续;4、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仍需借调的,借调单位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如借调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拟留用被借调员工的,应按员工异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5、被借调员工在借调期间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劳
6、动合同关系保留在原单位;6、被借调员工享受借调单位的企业福利,同时停止享受原单位企业福利;7、被借调员工在办理完毕审批手续和工作交接后,方可到借调单位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单位;第十四条员工借调补助员工若被借调到现工作地以外地区(城市)工作的,可享受借调补助。借调补助标准详见附表5:附表5借调补助标准表岗位级别补助项分(子)公司、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级别员工备注住宿按借调单位标准执行餐饮按借调单位标准执行借调补助标准500元/月第十五条分公司员工的借调1、综合部负责填写借调员工的员工借调审批单(详见附表6)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交综合部;2、综合部审核员工借调审批单
7、,并经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发出借调通知函(详见附表7);3、按员工异动、借调交接单(详见附表3)上的内容,办理员工的借调相关手续(工作交接、资料清单、办公用品归还、结清借款、应扣款、报账单据等),综合部向被借调员工开具员工借调报到通知书(详见附表8);4、被借调员工持借调通知函和员工借调报到通知书到借调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报到;5、被借调员工应与借调、调出单位分别签署借调协议(详见附表9)。第四章离职管理第一节员工辞职第十六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交书面申请并交于综合部。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应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离职面谈
8、,并做好谈话记录,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详见附表10)。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离职审批单(详见附表11)审核后转交综合部。第十八条综合部将员工离职审批单、员工离职面谈表及相关资料报分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综合部将批复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并按规定流程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第十九条离职申请书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前,员工应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由员工承担责任。第二节辞退员工第二十条公司辞退员工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依据。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与综合部协商员工辞退相关事宜,并形成统一意见。经请示分公司领导同
9、意后,共同与被辞退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第二十一条综合部将员工离职审批单、员工离职面谈表及相关资料报分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综合部将批复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向被辞退员工本人发出辞退通知单(详见附表12)。并按规定流程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第二十二条授权领导审批后的员工离职审批单,综合部存入该员工的人事副档。第三节离职手续第二十三条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交接、物品交接;2、人事档案提转;3、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第二十四条员工的离职、辞退应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后,综合部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在接到办理离
10、职手续通知后,应到综合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详见附表13)。第四节工作交接第二十六条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后,员工应同本部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督工作交接。员工应对交接内容书写详细,由交接双方、监交人及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第二十七条综合部收到离职员工的离职手续并依据分公司领导签批的审计报告,进行离职工资核算。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交接单经分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离职员工签字确认。综合部应将员工离职交接单及工作交接详细清单存入该员工的人事副档。第五节其它要求第二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在两周内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档费由公司缴存至员工离职当月。第三十条离职员工若不能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并待该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核算离职工资。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某某分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