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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XX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住建2023)X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住建(2023)X号)要求,重点做好改造对象认定、房屋动态监测、房屋质量监管、农房品质提升、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一)对象认定程序及补助标准1.保障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
2、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2万元/户;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0.6万元/户。对于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但因自然灾害、改造
3、年限较长等原因再次变成危房的,可再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上述情形,应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作为佐证材料。3,申报审批程序。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二)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同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低收入群体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优化“农户自查、村级巡查初判、乡镇排查评定、区级复核”的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掌握保障对象住房安
4、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评定),并将鉴定(评定)为C、D级的危房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动态清零。(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过程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组织技术人员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实行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做到全面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强化竣工验收,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改造后的房屋要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新房建成后旧房要予以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四
5、)开展乡村建设工匠技术培训。要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尤其是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培训,并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要对“乡村建设带头工匠”进行摸底汇总,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对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颁发培训合格证,及时将工匠培训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合格乡村建设工匠名单,引导村民选择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农房建设。(五)落实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
6、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七)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计划及农户档案信息要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批准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户,须建立“一户一档”纸质台帐,并依据改造进度及时准确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要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信息采集和录入,区住建部门负责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八)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7、,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九)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经三镇摸底核实申报,区住建局审批,符合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对象共XX户。上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应于2023年七月底前全面竣工,八月底前全面完成竣工验收,九月底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十)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
8、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精准把握重点,积极配合,深入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出现“三保障”中住房安全项目管护不力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一)做好信访处置工作。三镇要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切实抓好涉及危房改造信访工作,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化解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访问题,最大力度化解信访矛盾。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危房改造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深入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定期做好农房隐患排查工作。要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推
9、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要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对农村自建房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区级随机抽查”的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发生水灾、台风、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要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对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封房清人”,迅速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变事故。(二)全面完成农房排查隐患整改工作。要明确整治标准,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紧盯安全隐患较大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做到未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不允许开业,放弃经营的纳入一般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10、,其他存量危房采取持续管控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2023年9月底前,分门别类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开展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中农房隐患信息。三、工作要求(一)落实部门职责。三镇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并具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定补助对象。(二)加强信息共享。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
11、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区财政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等原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视情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四)加强实施进度调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周报制(每周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每月24日前),三镇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至住建局。区住建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时进行调度和督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