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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功能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表号:教基8388制定机关:教育部学校(机构)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学校(机构)标识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学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本台账的数据来源于学校校舍或基建管理的行政记录,如校舍管理台账、在建工程批复文件、租赁(出借)合同,也可参考房屋权属证书、校舍竣工验收报告,在建工程项目审批书、施工合同或施工图纸等。7指标名称编号办学点名称建成年份证书号建筑层数使用而积系数(K)校舍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地上层数地下层数甲乙丙丁戊123456(一)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10000教学主楼1000
2、1(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20000(三)非学校产权共同使用校舍建筑面积30000(四)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40000续表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实验实习用房专职科研机构办公及研究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继续教育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教室#艺术院枚弓业课教室78910111213141516171819续表二教工住宅危房等级(C级/D级)生活用房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公寓)后勤及辅助用房其他用房#功能类别#学校产权中被外单位租(借)用面积20212223242526272829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年月
3、日1.填报范围:本表由大学、学院、独立学院、其他普通高教机构(分校或大专班)填报,若存在多点办学(主校区、分校区、研究生培养机构、无学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专门实习用地、其他校外用房)情况,需分别填报。2.指标解释:(1)学校产权校舍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2)非学校产权校舍是指学校独立使用或共同使用的不属于学校产权的已交付使用校舍。(3)正在施工校舍是指学校投资建设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的校舍。(4)独立使用是指学校独立享用政府或社会提供的非学校产权办学资源。(5)共同使用是指本校与
4、其他学校共享政府或社会提供的非学校产权办学资源。6 6)C级危房是指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以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报告为准。7 7)D级危房是指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以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报告为准。8 8)被外单位租(借)用是指被外单位租用或借用一年以上的面积。9 .填报说明:(1)建筑物名称以固定资产登记名称填写;正在施工的建筑名称应与基建投资计划一致。(2)编号:以栋为单位填报:学校产权校舍,编号以1000179999为序;正在施工的校舍,编号以3XXXX编号,X
5、XXX编号应承接产权校舍编号的后四位。例如:产权校舍编号编至“10385”,正在施工的校舍编号应从“30386”编起。(3)证书号:学校产权校舍,填写政府房产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号,没有产权证号的填写立项批复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号或其他;正在施工校舍,填写施工许可证号。(4)建成年份: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年份,其中在建项目填写预计竣工年份。(5)使用面积系数(K):建筑物中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即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统计中,卫生间、设备间、值班室等配套功能面积应计入,地F室和人防面积不计入K值计算。(6)教学及辅助用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标准(建标191-2018)中的教室、实验实习
6、用房、专职科研机构办公及研究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继续教育用房。(7)教室包括各种一般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艺术教室及附属用房等。艺术院校教室包括公共基础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室(琴房、形体房、画室、各种中、小型排练用房)及附属用房等。(8)实验实习用房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及附属用房)实习实训用房(包括工程训练中心);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实验研究补助用房。艺术院校的实验实习用房(系指实习及附属用房)包括大型观摩、排练、实习演出、展览陈列、摄影棚、
7、洗印车间等用房。体育院校可包含室内体育用房。(9)专职科研机构用房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职科研机构所需的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咨询室等专业用房及少量配套的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10)图书馆包括各种阅览室、书库、检索厅、出纳厅、报告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装订等)、技术设备用房(图书消毒室、复印室)、办公及附属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信息网络用房等。(三)室内体育用房包括风雨操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乒乓球(羽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12)师生活动用房包括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心理咨询、帮困助学、勤工俭学、就业指导、文
8、娱活动等用房,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活动及管理用房。(13)会堂是指具有集会、演出、学术报告、校际交流等活动功能的用房。(14)继续教育用房包括主要用于继续教育的办公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等用房。(15)行政办公用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标准(建标191-2018)中的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级教师办公用房。(16)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财务管理用房等。(17)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18)生活用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标准(建标191-2018)
9、中的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公寓)、后勤及辅助用房。(19)学生宿舍(公寓)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用房等。(20)食堂包括餐厅、厨房及附属用房(主副食加工间、主副食品库、餐具库、冷库、配餐间、炊事员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厕所等)、办公室等。(21)单身教师宿舍(公寓)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及管理人员用房等。(22)后勤及辅助用房包括医务室(所、院)、公共浴室、食堂工人集体宿舍、汽车库(公车)、服务用房(小型超市、洗衣房等)、综合修理用房、总务仓库、锅炉房、水泵房、变电所(配电房)、消防用房、环卫绿化用房、室外厕所、传达警卫室等。(23)教工住宅是指学校已出售给个人、房屋所有权归教职工个人所有,而土地使用权仍归属学校的教职工住宅。(24)其他用房包括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库),商业用房,产业用房,对外招生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刻外开放的医院,交流中心、接待中心,师范院校的培训中心、博物馆、被外单位租(借)等。=列26:(7)列25=列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