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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协同督查工作机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某县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现建立某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协同督查工作机制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有力推动我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二、督查内容(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大决策部署;(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三)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含上级交办)。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成立协同督查
2、领导小组,由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县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县政府督查室的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抽调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3、根据自身职责,同心协力,共同做好督查工作。(二)共同会商。建立督查会商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即时召开,共同商定督查重点事项,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三)督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查看资料、明察暗访等,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推动督查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效履行职责,确保如期落实重点工作、推动重点项目完成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工作统筹、督导指导、考评
4、激励,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强化协同配合。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协同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担当,配合部门靠前服务,形成合力,为项目实施创造便利条件,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挖掘重大项目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多角度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各方支持、参与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重大项目建设“比赶超”的浓厚氛围。(二)精心组织。协同督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瞄准重点环节、问题短板,统筹督查工作的开展。督查工作情况要即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发现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对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进行书面通报,督促限期整改。狠抓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
5、、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重大项目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三)结果运用。在督查过程中,发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涉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于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县纪委监委或县委组织部,严格追究责任。发现问题第一次的由县纪委监委核查,问题属实的,对责任人约谈提醒;发现问题第二次的由县委组织部核查,情况属实的,对责任人停职整改1个月;发现问题第三次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核查,情况属实的,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对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由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