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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全面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质,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同时规范公司培训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转正员工和试用期员工不包括实习生和劳务派遣人员。第三条术语与定义(一)公司级培训:指面向公司全体员工的、跨部门的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业务培训、通用能力大讲堂等重点项目。(二)部门级培训:指仅面向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第三条职能职责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全面规划与管理、公司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员工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部门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公司级培训的协助与支持。第二章新员工培训第
2、四条新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导师带岗两部分。第五条入职培训(一)培训目的:帮助新员工熟悉企业和日常办公作业、加强新员工归属感;(二)培训组织: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每月1期,当月入职人数不足5人时,下月集中培训;(三)培训内容:企业介绍、业务模式、人力资源/行政/财务规章制度介绍、常用办公系统介绍、职业素养、团队建设等;(四)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五)培训要求:新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第六条导师带岗(一)培训目的:帮助新员工尽快掌握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尽快胜任岗位;(二)培训组织:新员工上岗一周内,用人部门负责人须为其指定导师,导师为员工直接上级或本部门的资深老员工
3、,每位导师同时辅导的员工数不得超过2人,其职责如下:(1)与新员工一同制定辅导期的学习目标与计划,并定期跟进目标达成情况;(2)为新员工提供岗位相关的专业学习资料;(3)每周至少对新员工辅导、沟通3次;(4)培训内容:岗位专业知识、流程及方法等;(5)培训形式:在岗辅导.第三章在岗员工培训第七条专项培训综合管理部不定期进行在岗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和访谈,针对相对共性的培训需求,组织研发类培训、领导力培训、业务小讲堂、通用能力大讲堂、高管面对面等培训项目。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培训、案例研讨、导师辅导、在岗实践等形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知识、专业知识、通用知识与技能、管理知识与技能。第八条部门内训各部门
4、负责人应针对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不定期开展部门培训活动,培训形式以业务沟通与指导、业务会议等形式为主,集中培训形式为辅,其中集中培训须在培训前将培训通知抄送综合管理部人事负责人,培训后将签到表、课件、试卷等材料报综合管理部归档。第九条外派培训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外出参加专业论坛、公开课、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培训前进行立项,经审批后方可参加,培训后须将相关培训材料报综合管理部归档,并在公司内进行分享。第四章培训要求第十条构建学习型组织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多种途径进行持续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理念、知识与工具,更好的将所学应用于工作实践,服务于公司,最终达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第十一条发展
5、内部讲师公司为员工提供经验分享平台,鼓励员工积极分享交流,要求管理人员应积极总结自身工作经验、沉淀课程,担任公司内部兼职培训讲师,其中经理级年度集中授课次数不得少于1次、授课课时不得少于1课时(h),总监级及以上年度集中授课次数不得少于2次、授课课时不得少于2课时(h),其他员工不做限制。第十二条培训实施流程公司所有集中培训均应设定培训目标,发布培训通知,组织学员签到,培训后进行考核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可采取课堂表现考核、满意度评估、理论考试、总结报告、现场操作、行为评估等方式。第十五条培训纪律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严禁旷到、迟到、早退、考试作弊等行为,自觉维护课堂秩序,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培训
6、后应努力吸收、转化培训内容将培训内容应用于工作实践,同时对培训讲师、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提供反馈与改进意见。第十三条培训工作档案综合管理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方案、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课件、考试卷、培训合同、员工培训协议、员工培训审批记录等。第十四条员工培训档案综合管理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和授课情况,具体包括课程名称、课时、培训时间、讲师、考试成绩等。第十五条培训经费(一)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员工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二)培训费用遵循先立项、后报销的原则,未经立项,不予报销。(三)可列支培训经费的项目包括:讲师费、课程开发费、试题开发费、图书费、教材制作费
7、等直接费用,教具采购费、阅卷费、场地费等间接费用。第五章培训结果与应用第十六条积分制公司建立培训积分制,将员工培训情况转化为积分,积分周期为自然年,实行年度清零制。积分规则如下:(一)凡参加内部培训,且通过培训考核可获得课程积分,新员工培训每门课程2积分,其他的每门课程可获得3积分;(三)担任讲师,授课满意度为满意及以上的,新员工培训每次获得5积分,其他培训公司级培训每次可获得10积分,部门级培训每次获得8积分;(四)担任导师,导师考评合格后,每辅导1位学员可获得15积分;(五)针对培训工作,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的,可获得2积分;(六)利用假期时间参加外部专业论坛、公开课、沙龙等,并向综合管理部
8、提供课件、视频、录音等资料时,可获得4积分,组织其他人员分享的,每分享一次可再获得2积分。(七)学习与岗位和专业相关网络微课,提供听课记录或笔记每次可获得1积分,组织其他人分享的,每分享一次再获得2积分。(八)获得与从事岗位相关的专业职称,提供入司后取得相关证书复印件,中级职称可获得20积分,高级职称30积分,其他的10积分。(九)违反培训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到、作弊等,进行如下考核,迟到扣掉3积分,早退扣掉3积分,旷到扣掉5积分,作弊扣掉5积分。第十七条培训结果应用(一)每名员工年度须获得20积分,不够20积分的,取消下一年度的外部培训、晋升、调薪、奖金激励机会,取消导师和讲师资格。(二)公司年度开展最佳学员、最佳讲师、最佳导师评选等活动,培训积分作为关键指标,针对获奖人员给予物质或非物质激励。(三)对于培训积分前10%的员工有优先获得外部培训、岗位晋升、薪资调整、奖金激励的机会。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解释权限: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解释。第十九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综合管理部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