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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游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1底障兜保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本县户籍6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贿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通过现金或实物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L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且不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L3倍就高确定,具体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完全丧失
2、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四类特困人员,原则上分别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40%、20%、10%确定。照料护理费用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使用,可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治疗的陪护费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照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50%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1 .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社)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2 .受理。乡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
3、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3 .审核。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1.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4特困老年人丧葬服务本县户籍60周
4、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特困人员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街道)委托村(社区)或者其亲属、照料服务者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办理。丧葬费用除去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后,其余从救助供养经费中统筹列支。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丁侬完1人员救助哂贱的意见H浙政办发(2021)58号)、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衢政办发(2022)1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77号)县民政
5、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殡仪第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5最低生活保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对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从作出认定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其中,对低保家庭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按照最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8)99号)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1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书面提出。2
6、 .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最低活TOr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坛邻里访问、信息核查、信函索方式对杭青人的家蚁口、山MnK护W三哂炙3 .乡镇(街道)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4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5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当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在乡镇(街道)有关办公场所和申请人所在村(社区)长期公布。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
7、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6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为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L参保人员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提出退休申请:2.县人力社保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休条件审核,对审核无误、缴费足额到账的人员及时进行待遇计算;3.次月上旬发放退休待遇。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为符合条件的
8、参保城乡老年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对达到60周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4)28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衢政发(2014)59号)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1 .参保人员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或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城乡居保待遇申领申请;2 .县人力社保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领条件审核,对审核无误、缴费足额到账的人员及时进行待遇计算:3 .次月上旬发放城乡居保待遇。8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本
9、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户籍高龄老年人购买1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名单由县卫健局主动获取,无需老年人提出申请。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9服务供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本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
10、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本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提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从2022年7月1日起,衢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3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作相应调整。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对家庭不
11、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衢政发(2022)18号)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1 .省内申请。线上:“浙里办APP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线下:省内
12、任意乡镇(街道)受理窗口。2 .申请人在省外。可赴就近乡镇(街道)窗口办理,户籍地乡镇(街道)及时接收外省市推送的申请信息,并将申请信息录入省系统进行受理。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10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1.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求助人员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无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年人救助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老年
13、人,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老年人和生活无着的乞讨老年人。(I)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求助人员为危重病人、有明显外伤或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6)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应由家属接领或安排护送返乡。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因年老、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开展寻亲服务。2.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老年人的,经核实身份后,确系为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行
14、动不便的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3.对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护送来站、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实施救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对公安机关护送来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留存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交接表。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受助人员等紧急情况,无法取得受助人员或亲属意见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医疗机构紧急救助措施的规定处置。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核实求助
15、人员身份信息;即可获得救助管理与服务。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主要文件依据责任主体申请流程11高龄津贴拥有本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不重复享受)。1.80周岁(含)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60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2.90周岁(含)至98周岁的老年人,每人福月享受160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3.99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卷月享受IooO元长寿保健补助金。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号)、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