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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源越秀儿童公园智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越秀儿童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游客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发改规20182号)等规定,经成本测算,参照邻近市(县)收费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本收费管理方案。一、目标定位: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
2、停车管理,完善公园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提升公园管理水平。二、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的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三、实施范围:越秀儿童公园停车场。四、收费标准1、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2、超过30分钟后,机动汽车收费10元/次.辆。3、超过免收费时间后每12小时为一次,不足12小时按一次收费,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次收费,依此类推。24小时限价20元。4、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5、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6、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执行期间如省、市出台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收费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价格主管部门。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