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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考核实施细则1临时检修电源牌应按期(15天)检查,必须正确全面标明电压、接线人员名字、用电原因、时间、联系电话,不得胡乱填写,违者作警告处理或100-200元罚款。2临时用电电源380V及以上电源,且使用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应向生产管理处申请,违者处罚100-500元。3380V临时电源线应做架空处理或沿墙角走线。违者处100-500兀罚款。4须随时关注临时电源线是否混乱,是否可能造成员工摔倒,并及时排除隐患。视电缆混乱程度给予警告或100-500元罚款。5不用临时电源线应在作业结束4小时内拆除。违者作警告处理或100-500元罚款。6不得使用护导线作为临时电源线(较长时间固
2、定使用且架空的电源线除外)。违者处100-200元罚款。7临时电源线原则上使用36V以下电源,必须使用其他电压电源(220V、380V、10KV),应通知相关人员或相关方,并注明电源电压。应当使用低压而未使用的,视危险程度处罚500-K)OO元。8临时电源线接线须规范,箱体内不得裸露1毫米以上铜线。每个裸露3毫米以上的接线头罚款100元,5毫米以上罚款200元以上。9临时电源线不得有任何破损。接线时使用破损电源线,罚款500元;接线后,电源线破损未能及时发现的,视情况罚款100-300元。10配电箱接线不得超负荷接线。违者处100-500元罚款。11电源电缆线原则上由接线人拆除,IoKV电源必须由接线人亲自拆除。非紧急情况,未经管理人员允许擅自拆除他人接线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100-100O元。12临时用碘鸨灯做照明的,不得用PVC管等胶质材料或绝缘差的木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体固定。违者作警告处理或10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