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提示函和全市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决定对我县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全面排查、限期整改,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土
2、地复耕,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完成全县耕地流出整改任务目标。(二)任务目标对我县2022年度流出的3.0035万亩耕地,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按类型建立台账,主要包括不需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逐个分析原因)、需要整改恢复为耕地、需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针对需要整改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应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变更;针对不需要落实进出平衡的地块,要统计分析原因,并提供佐证材料;针对需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块,应纳入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中,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1 .永久基本农田流出问题整改永久基本农田中的
3、非耕地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前全部整改恢复为耕地,但在我省“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已依法依规批准的建设用地、已依法依规办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探矿权、露天采矿权或能源类项目光伏方阵,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举证允许调出,但要补划相应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2 .一般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耕地保护目标中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3 .流向建设用地问题整改要认真核实,分类处置,对于非法占用的耕地,有序组织整改恢复;对于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占用耕地,进一步核实是否落实“占补平衡”,提供佐证材料。特别
4、说明:政策仍有调整的可能性,如有新的变化另行通知。同时各乡(镇)政府、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渔业集团和肇源农场在开展耕地恢复工作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和农业生产条件,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解释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有序组织实施。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不得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复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按期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各项工作,特成立XX县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县长副组长:分管副县长(自然资源工作)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林业和
5、草原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大庆肇源生态环境局局长农牧渔业集团总经理各乡(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协调督办肇源农场整改工作。三、工作安排整改时限为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底前,分三个阶段完成。(一)摸排阶段(2023年6月底前)全面核查耕地流出和流入的数量、地类、原因,确定可复耕面积、可应用的流入面积及需要新增耕地的具体面积,组织编制县域内“进出平衡”方案,明确整改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二)整改阶段(2023年7月1日一10月31日)按照“稳妥处置存量、坚决止住新增”的
6、原则,科学合理分类处置,通过复耕、“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等方式完成整改工作,分类处置如下:1.在7月份前完成能够恢复为耕地的图斑地块整改。2在10月底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部分的整改,通过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3.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中能恢复的立即恢复,保证在10月底前恢复30%,剩余难以在本年度恢复的部分按年度有序恢复。(三)总结阶段(2023年11月1日一12月15日)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应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向县政府以正式文件上报整改工作成果,县级形成全县整改工作报告报送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责任分工(一)各乡(镇)(含肇源农场、农牧渔业集团,下同):各乡(镇)政府为耕地
7、流出问题排查、核查确认及整改恢复的责任主体,成立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完成整改工作;依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耕地流入流出图斑数据和面积汇总,组织专班人员,利用“国土调查云”进行再次核查确认耕地流入流出时间及面积,制定整改方案,逐地块建立核查、整改卷宗;实行耕地流出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分类推进整改,按时序和规定时间实现完成整改,将工作完成情况以乡(镇)政府文件报至县政府。(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耕地流出整改的统筹协调、对上沟通;负责耕地流出整改和“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工作;统筹负责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负责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整改工作。(三)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草管
8、理范围内的耕地流向林地、湿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联合乡(镇)对耕地流向林地、湿地进行核查认证;督导各乡(镇)对涉及违法占用耕地造林区域恢复整治项目审核指导;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四)县水务局:按照水利行业政策法规对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的整改工作监督指导。(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耕地流向沟渠、园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范围施工造成耕地流出进行整改;督导各乡(镇)政府对涉及耕地“非粮化”转为耕地问题进行审核指导;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六)大庆肇源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五、工作要求(一)压实主体责任
9、,落实党政同责。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作为完成全县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考核的首要任务。各乡(镇)应落实人员保障,统筹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和年度“进出平衡”各项工作。(二)全面核清底数,稳步推进整改。各乡(镇)应以此为契机,建立日常耕地流入流出台账,及时掌握“进出平衡”落实情况,同时结合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卫片核查和XX省2022年耕地保护督查工作要求,切实全面查清本乡(镇)现状非耕地地块数量、面积、成因,对流出的耕地,逐个图斑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政策核实确认问题图斑,确保精准整改。(三)充分发掘潜力,增加后备储备。“进出平衡”工作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各乡(镇)储备长期稳定可利用的优质耕地,同时继续排查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可整治恢复耕地的位置、数量,建立统一台账,统筹安排资金,积极稳妥、科学合理推进整治恢复耕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