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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因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前做出通知,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做好施工安排,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报请业主帮助协商解决。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
2、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要让面申请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二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和告知对方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工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
3、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二、具体落实事项: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渣,不准堵塞
4、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渣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渣墙、滚石沟等)。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因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4、在同一区
5、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大祸。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
6、,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6、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
7、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交叉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章):负责人签字(章):日期:日期: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一、目的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及后续其他施工单位的作业存在各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特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二、安全责任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服从业主、监理的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业主、监理管理,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学习;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
9、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工”活动开展情况;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的协调与沟通工作;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防止过程事故发生;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的影响;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
10、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下的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的移交给下一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的机械、材料、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工人员和财产造
11、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18、各承包商有义务及时告知存在的未能立刻消除的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要应急疏散的情况;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日后终止。承包商负责人(盖章):承包商负责人(盖章):承包商负责人(盖章):承包商负责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