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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所称农村电网是指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含市辖区的城镇区域)UO千伏及以下公用电力设施,包括相关输电、供电和因公用电网覆盖能力不足而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局域网等电力设施。第三条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中低压配电网改造
2、,兼顾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第四条本指南适用于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第五条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已纳入当地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和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二)项目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电力需求,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预期接入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涉农用户容量不得低于接入用户总容量的60%,110(66)千伏、35千伏电压等级项目预期接入涉农用户容量不得低于接入用户总容量的50%。(三)原则上不支
3、持非必要入地电缆、专项电网智能化建设改造等项目。第六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编制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视情况对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抽查复核。第二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程序第七条项目法人应根据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重点支持方向,从三年项目储备库中优选项目,商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拟定项目备选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项目法人应于每年7月10日前或按照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将下一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发
4、展改革委审批。第八条省级发展改革委应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予以审批并出具批准文件。于每年8月底前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第九条省级发展改革委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省(区、市)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和重点任务等,选取已审批的项目形成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抄送国家能源局,随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第十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当年未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可于下一年度继
5、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由项目法人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抽查复核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应要求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重新组织编制、审批和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年度投资计划。第三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开展可行性研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勘测,对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环境、节能、施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分析论证和方案比较,科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一体化管理模式。主要要求如下:(一)35千伏及
6、以上电压等级项目以单个项目、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项目以县域为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再生能源局域网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地区等因素统筹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式。对技术方案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同一县域内35千伏电压等级改造项目,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同意,可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作为单个项目计列。(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工程咨询单位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基本信息,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负总责。(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不同季
7、节的负荷特点、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要求,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技术方案。(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优先采用典型供电模式、典型设计和通用造价,推进农村电网装备标准化。对于特殊地段、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以及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等,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村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拟拆除设备,应明确资产再利用或报废处置方案。(五)项目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颁布的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指标进行编制,说明估算方法和编制依据,提供投资估算书。第十三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概述。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主要结论和建议等。(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阐述项目建设
8、背景、建设必要性、政策符合性等。(三)项目需求分析与预期产出。在详细分析项目所在地的农村电网现状、负荷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预期产出及成效等。(四)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选址选线、共享廊道、项目建设条件、用地等要素保障情况。(五)项目建设方案。变电工程方案、线路工程方案、停电过渡方案、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数字化方案、建设管理方案等。(六)项目运营方案。项目运营责任主体、运营组织、安全保障、绩效管理等情况。(七)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投资估算、盈利能力分析、融资方案、债务清偿能力分析等。(八)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资源和能源利用
9、效果分析、碳达峰碳中和分析等。(九)项目风险管控方案。风险识别与评价、风险管控方案、风险应急预案等。(十)研究结论及建议。主要研究结论、问题与建议等。(十一)附表、附图和附件。第四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要求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是否确为农村电网项目,是否已纳入本地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二)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论述是否清楚、充分,项目是否确有必要建设;(三)项目方案的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建设方案是否达到深度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是否合适,是否存在违反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相关技术原则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建设或改造不彻底的问题,是否存在大拆大建的情况;(四)项目建设
10、的外部条件是否落实,是否获取相关协议;(五)项目投资估算、融资方案等是否合理,投资估算书编制是否规范,工程造价是否合理。第十五条省级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批复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法人;(一)对项目的总体意见;(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五)项目应附的前置合规文件;(六)对工程管理和招投标的相关要求;(七)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八)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第十六条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发展改革委不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不属于农村电网范围;(二)项目未纳入当地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
11、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达到深度要求;(四)项目技术方案不符合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有关技术原则,或明显不合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五)项目未编制投资估算书或投资估算未达到深度要求,工程造价不合理的;(六)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不予以审批的其他情况。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可根据本指南,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本指南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同时废止
12、。附件: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1概述1.1项目概况概述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工期、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绩效目标等。1.2项目单位概况简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拟新组建项目法人的,简述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对于政府资本金注入项目,简述项目法人基本信息、投资人(或者股东)构成及政府出资人代表等情况。1.3编制依据概述国家和地方有关支持性规划、主要标准规范、专题研究成果以及其他依据。其中,主要执行或参考执行的标准有:(1)电力系统技术导则(GB/
13、T38969)(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3)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GB/T40427)(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5)U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6)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8)2O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DL/T5729)(10)35kV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103)(11)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12)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
14、度规定(DL/T5448)(13)配电网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534)(14)OO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DL/T5220)(15)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国能发电力(2019)81号)(16)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2年版)(国能发电力(2023)20号)1.4主要结论和建议简述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建议。2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2.1 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所在县域的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简况,电力系统简况。2.2 项目建设必要性从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等方面简述当地农村电网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的
15、适当性。2.3 政策符合性简述项目与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性,与服务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扩大内需、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政策目标的符合性。说明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其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3项目需求分析与预期产出3.1 现状分析综述项目相关区域农村电网规模、网架结构、供电能力、往年负荷及电量情况、电力系统发展规划情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消纳情况等。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应明确项目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确定合理的供电范围。3.2 电力负荷预测综合产业布局、人口集聚、终端用能结构调整等因素,提出电力需求预测,开展电力平衡分析。3.3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研究明确接入系统方案、一次系统、二次系统。接入系统方案。对涉及新增出线等需调整原接入系统方案的项目,应根据农村电网规划、供电可靠性分析、站址周边电网情况及线路路径条件等因素,提出多个接入系统方案,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推荐方案,并对接入系统方案的远期适应性进行分析。一次系统。在电力负荷预测基础上,经过多方案比选,提出本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变压器容量、台数(本期及最终规模)、中性点接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