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540579 上传时间:2023-11-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问:某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共有6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其中有两家是母、子公司。该项目进入评标阶段以后,母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主动放弃投标。请问:评标委员会是否应当对子公司的投标文件继续评审,还是要否决该子公司的投标?答:该子公司的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该条款的规定,下列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法律禁止存

2、在上述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与同一个项目竞争,是为了维护投标公正而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在招标投标实践中,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两个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容易发生事先沟通、私下串通等现象,影响竞争的公平,有必要加以禁止。本案例中母、子公司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属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之列。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还规定:“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这里的投标无效,是指投标活动自始无效。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该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禁止情形,不论于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应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讲,如在评标环节发现这一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现这一情况,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签订后发现这一情况,则该中标合同无效,招标人应当撤销合同,重新依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该合同已经履行,无法恢复原状,则该中标合同无效,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本案例在评标环节发现母、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母、子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行为,应当依法自行做出,而不受到母公司是否做出放弃投标行为的影响。此外,母公司投标截止后放弃投标,其法律性质属于撤销要约。作为招标人,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退还该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