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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邛珠市2023年第二批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第二批成都市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56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3)2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近期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第二批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邛竦市2023年第二批特色镇(
2、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厚植公园城市生态本底,加大生态产品供给,促进农耕文明活化延续传承,以改善提升川西林盘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林盘生态景观为抓手,实施一批功能复合、各具特色、形态优美的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川西林盘保护修复,打造公园城市生活场景和消费场景,实现新产业新业态在乡村聚集创新,乡村形态塑造、生态修复和文化传承得到融合提升。二、补助对象各镇(街道)自主申报,原则上从宜居宜业和美乡先行村、重点村重点项目清单中选取。三、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镇政府
3、(街道办事处)(或委托项目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四、资金支持方向(一)支持在培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范围内实施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增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态修复等)。(二)已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三)优先支持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组织保障健全、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带动效益明显、后续管护完善的项目点位。(四)专项资金可以用于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项目设计、监理等二类费用,相关费用标准参照
4、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35号实施。(五)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修建村庄门楼、出入口标志构筑物、景观围墙、景观亭、景观廊架、护栏围栏(“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性建筑。五、项目性质县级审批立项市级核准备案。六、项目完成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审计、报账及资金拨付。七、实施程序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
5、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制(2019)1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计(2018)32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备案。(一)自愿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组织镇(街道)对接片区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环评、社会资本投入等要素保障,对已入库储备项目细化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邛味市级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评审(前期已评审项目不重复评审),将预下达林盘专项资金细化到储备项目,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报市人民
6、政府批复。(三)成都审批备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以上程序后,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汇总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三)成都备案批复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批复书,项目合规承诺书等)进行形式审查并报局党组审议后,以正式文件批复区(市)县核准备案。八、工作要求(一)履行主体责任。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确保资金绩效。(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项目建设中出现违纪违规情况,应取消该项目财政资
7、金支持,并严肃查处。实施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存在问题,定期上报项目进度。(三)严格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镇(街道)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四)加强绩效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建设、
8、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全过程进行绩效考评,并按照有关要求形成绩效自评书面报告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次年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五)其他管理要求。1 .项目变更。经核准备案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的,不足工程量20%的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超过工程量20%的,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变更资金量200万及以上的,需经区(市)县政府审批,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2 .结余资金使用。应切实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正常项目审计结余资金按属地财政管理要求,收回县级财政;结余较多资金时
9、,参照项目变更管理,可在原项目进行不超过工程量20%的增量变更。超过工程量20%的,应重新包装项目上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3 .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运用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结果,集中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能够充分发挥持续效益的林盘项目,切实放大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2023年专项金项目单个项目拟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应不低于200万元,项目点位社会资本投入应不低于本市级财政资金投入。4 .重视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县级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立项前期监管,项目业主需对项目规划进行现场踏勘,征求规自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落实规划、土地、环评等项目政策性审批要件,科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做好立项前的准备工作。5 .加强项目后续管护。建立健全项目后续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建成后的管护主体和管护机制,认真分析人、财、物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建成后有效投入使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可持续。6 .预期效益要求。本批次专项资金项目建成后,能持续推动林盘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单个项目建设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I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