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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三无”患者管理制度一、定义“三无”患者即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流落街头的盲流、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突发急症的病人;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二、救治原则医院要无条件接受急诊“三无”患者,并给予患者治疗,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医疗,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三、内容1、“三无”病人来院后,急诊科和收治科室在接诊登记本和入院登记本上填写“三无人员”标记(如“无名氏+性别+来院时间”等)并佩戴腕带,首诊医师第一时间通知医务科(非正常值班时间或节假日通知行政值班人员,下同),并尽快处
2、置患者;随之向科主任、护士长请示报告,并将所能了解到的病人病情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分别报至医务科与保卫科。2、开具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病情危重可先行抢救治疗,并详细做好抢救治疗记录。若需住院治疗的由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办理住院手续,收治原则实行专科收治,科主任、护士长要和院方协调做好“三无“病人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暂由医院承担。3、如需多科室抢救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抢救治疗。如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本科室应做好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或术前讨论等,由医务科或行政值班审查后,代替病人家属签字。4、对于行动不便需要抬运的“三无”病人,科室通知医院保安协助
3、医务人员进行搬运工作。5、加强“三无”病人的生活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由院方出资,护理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6、保卫科负责与科室配合联系有关部门,如派出所、交通队等,查明患者住址、单位、身份并与他们家人取得联系,配合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属盲流人员予以必要的医疗处理后移交民政部门。7、财务科及时清理“三无”病人账目,尽可能弄清患者身份,与患者家人取得联系后,由科室共同动员患者家属交足治疗费用,保证后续治疗正常进行。8、凡属交通肇事,其他意外事故的“三无”病人所发生的欠费由财务科、保卫科、交警或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解决所欠费用。9、“三无”病人清醒后,让其积极配合本科室医生与家人取得联系。10、“三无”病人救治无效后死亡的,暂时存放太平间,由院办公室、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11、经主管医师评估后,达到出院标准的“三无”住院病人,由院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积极与民政救助部门联系商议“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及遣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