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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3清风彳亍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清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管控外来物种、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战略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
2、食用、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健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二、工作内容(一)坚持部门协作。压实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平台作用,形成执法合力。(二)坚持全面监管。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野生动物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三)坚持打防结合。加强对
3、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信息和线索的收集,针对特定类群的物种或者特定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开展综合性或者专门性执法打击行动。对查获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广泛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四)坚持突出重点。对非法交易象牙、犀角、虎(豹)骨(皮)穿山甲片、赛加羚羊角、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海马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候鸟和采取“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舶等方式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五)坚持群防群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与保护组织和民间团体的联系协作,鼓励
4、村民、居民、护林员、志愿者、观鸟爱好者举报、抵制、制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三、目标任务(一)通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二)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和市场、餐馆等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非法贸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三)通过宣传行动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四、打击或者整治重点(一)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二是打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5、三是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四是打击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二)重点打击或者整治的区域场所。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和林场、候鸟集中越冬地、江河等涉及非法捕猎(捞)野生动物的区域。二是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酒店(饭店)、农家乐等实体场所。五、主要措施(一)加强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联合行动协调机制,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负责联合行动的组织协调,
6、包括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乡镇进行联合督导。(二)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压实自然保护地、重点林区和林场地块管护责任,明确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作用,分片巡护值守区域,及时清除捕猎(捞)工具,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杀(捞)野生动物行为。(三)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网信部门要会同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进一步督促指导网站平台全面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的内容。市场监管、林业、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要依职责督导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信息,及
7、时发现和查处非法出售和收购野生动物行为。(四)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林业、农业、公安、交通、网信办、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展演展示单位、猎具渔具店铺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以及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制造窝点、作坊等。(五)加强对运输货物的监督检查。县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加强对承(收)运货物和物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及时移交林业、农业农村或者
8、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认识和把握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贸易监测和市场调查等多种形式,掌握源头、路线、销售市场等情况,加大对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整体形势研判。(二)发挥部门执法合力,增强野生动物执法效能。要充分发挥防范、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交易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强化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执法效能。(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通过联合发布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