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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钻2014101号关于印发青海钻井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员工作风和执行力建设,确保公司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青海钻井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青海钻井公司2014年8月12日青海钻井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员工作风和执行力建设,确保公司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O第二条公司人事组织科负责员工请销假管理;各部门(单位)协助人事组织科管理和实施所在单位员工的请销假手续办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
2、请销假是指员工离开工作地一天及以上(包括轮休、休假、学习、出差等事由),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续假和销假手续。第四条钻井队、监督监理公司、小车队、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天然气钻井项目部、青海油田社会化钻井队伍代管项目部、固井工程技术公司盆地内工作人员、油田化学技术公司、井控技术公司、钻前工程公司、运输搬迁公司、管子工具公司、维修站、器材供应站、生活服务公司盆地内工作人员、资产管理中心库管人员,实行轮休工作制。轮休办法是:钻井队人员在盆地内工作两个月轮休30天;二线单位领导干部实行弹性工作制,每次轮休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其他人员在盆地内工作两个月轮休30天。第五条机关科室、信息档案中心、
3、员工培训中心、财务结算中心、资产管理中心经管人员实行轮换工作制。轮换办法是:原则上在盆地内工作两个月,轮换到敦煌工作两个月。各部门领导可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盆地内外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六条请销假遵循分级管理、逐级审批的原则。(一)公司正职领导请销假按西部钻探公司有关要求办理。(二)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请销假由经理审核,同时向党委书记报告,报西部钻探公司审批;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请销假由党委书记审核,同时向经理报告,报西部钻探审批。(三)公司副总师、安全副总监请销假,由公司经理审批,同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四)机关行政部门
4、正职和基层单位行政正职请销假,按照公司领导班子分工,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公司经理审批,同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副职请销假,由部门(单位)正职审核后,由主管领导审批。(五湖关党群部门正职请销假,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审核后,党委书记审批,同时向公司经理报告;机关党群部门副职请销假,由部门正职审核后,党委副书记审批。(六)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请销假,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审核后,党委书记审批,并同时向公司经理报告。(七)一般员工请销假,由所在班组长确认,报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审批。(八)除公司领导外,公司其他员工请销假按以上审批权限审批后,最后均需到人事组织科进行复核、审查登记。第三章审批程序第七条公司员工按审批权限
5、请假,并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公司领导须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办理请销假手续,其他员工须填写相应的请销假单。第八条请假审批程序。(一)公司领导1 .请假人在办公自动化系统日常管理中填写请假单,提交审核人审核。2 .审核人同意后,请假人提交审批人审批。3请假人按照领导批示同意天数确定外出计划;审核人或审批人不同意的,不得外出。4.请假人必须履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不得越级审批。请假必须写明事由,不能以简单的“开会”、“出差”等模糊概念代替。(二)其他员工1 .请假人填写相应的轮休、出差审批单,按审批权限提交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2 .请假人按照领导批示到人事组织科复核登记外出,不办理外出登记手续不
6、得外出。3 .请假人必须履行先审核后审批再登记的程序,不得口头请假或只审核不登记,出差必须写明事由、地点、时间、天数等内容,不能以简单的“开会”、“出差”等模糊概念代替。第九条请假人在请假手续未审批登记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和紧急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或口头向审核人和审批人请假,但必须同时通报人事组织科,在一天内委托人员补办手续。请假期满后,如需要续假的,要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请假手续。第十条请假人在离岗前,需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确保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一条销假审批程序。(一)公司领导在办
7、公系统中填写销假单,提交审核人、审批人销假。(二)其他员工须向审批权限领导分别销假、汇报工作,并到人事组织科办理销假手续。第十二条人事组织科对因公出差和规定假期的人员外出的时间、路线进行审核签字后,公司财务部门方可报销。第四章相关规定第十三条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请假人销假时,因公外出的要向审核人和审批人汇报外出期间的主要情况,对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要进行书面汇报。外出三个月及以上的,每月至少要向审核人和审批人汇报一次。参加会议、学习、考察、出国带回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及时上交有关管理部门妥善处理。第十四条请假人因公外出要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随时与单位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第十五
8、条请假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批准的时间、地点,不准擅自离岗,不准无故超假,不准借因公外出之时探亲、旅游。第十六条人事组织科及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请销假审批制度和台帐,做好员工请销假审批备案和记录工作。第十七条人事组织科将定期检查各部门(单位)人员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凡是被通报的未请、续、销假的人员,因公出差财务部门不准报销其出差费用。第十八条人事组织科是员工请销假管理归口部门。员工应享有的其他假期:员工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婚、丧、产、看护、病、工伤医疗假等需开具相应证明请假,假期时间以人事组织科最终复核审批意见为准。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组织科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员工轮休(轮换)及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青钻人劳2012124号)废止。抄送:公司领导,副总师。西部钻探青海钻井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2014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