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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江市地方标准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O二三年九月镇江市地方标准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背景及任务来源(一)标准编制背景随着物联网技术的进步与产业生态的繁荣,我国智慧消防建设蓬勃发展,特别是在“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群租房、独居老人住宅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未强制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获得了广泛应用。与常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样,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也需要火警的确认复核和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保障支撑,特别是以街镇为单位进行规模化建设应用的项目,由于系统规模的放大作用,系统的应用效果与运行服务保障
2、情况息息相关。由于建设方认识的不足,一些工程往往重系统建设轻服务保障,导致系统在建成后的短时间内完好率下降,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发生烂尾。而科学合理建立了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项目则与之形成鲜明对比,智慧消防服务中心一般负责相应片区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终端设备的安装设置与统一监测,并负责系统故障排除、终端报警确认复核和应急处置服务等工作,为低设防区域规模化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提供了一种基于新型信息化技术手段的共享式“消防控制室”服务。这种建设与运维模式在江苏镇江丹阳等多地典型案例中实现了不低于99.5%的设备在线率、IO0%火警复核率和100%火警处置率,成为智慧消防建设真正落地、发挥
3、其价值和保证可持续性的有效手段。尽管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对规模化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至关重要,但相应标准的缺失,也令其在建设和运营时面临掣肘,严重影响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本应实现的防止小火成灾和小火亡人作用的发挥,具体表现有:1 .建设与布局缺乏科学合理依据,落地应用效果参差不齐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选址、服务保障片区的辐射面积等因素决定着服务站建设的第一步,但目前的选址建设存在很大的主观因素,而且服务中心需要与系统相适应配合,但系统终端的设置、服务中心内设系统的现场端监控平台的设置,由于缺少标准依据,以上内容的建设效果完全取决于建设方对系统的认知水平。2 .服务与运维急需技术体
4、系支撑,关键运行指标难以保障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需要对系统实施有效的维护保障服务,但由于缺少合理化的规范化技术要求,还存在保障质量不统一的问题,系统设备完好率的表示与分析方式,系统的故障修复时间,系统风险的排查内容还缺乏基本规约保证。3 .复核与处置缺少统一规范要求,监测预警效能发挥受限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能是对负责片区的系统终端报警信息进行第一时间的确认复核,并协助实施应急处理,但目前接警确认的流程、信息复核的要素、现场应急处置需要配备的人物条件等均无统一的指导性依据。目前,针对智慧消防服务中心技术要求的标准还处于空白状态,由于系统和服务对象的巨大差异,传统消防控制室相关
5、技术要求内容也不适用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当前各地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由于缺少合理规范的标准依据,在防止上述场所小火亡人和小火成灾问题上的作用发挥情况不一。因此,需要专门制定一项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提出智慧消防建设、管理、服务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建设推广,保证建设水平和运维服务保障质量,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带动作用,从而推动“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群租房、独居老人住宅等场所“小火亡人、小火成灾”问题的有效解决。(二)任务来源2022年4月,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报了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标准主编单位为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6、,参编单位包括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中消云(北京)物联网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镇江中消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二、主要工作过程标准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预研(2022年4月6月)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报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后,于2022年4月启动编制工作,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确定起草小组成员。随后,5月至6月,标准起草小组成员收集了有关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查阅了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对智慧消防落地全流程,包括方案设计、评审、安装、验收、考核及落地后的日常服务运维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充分了解了标准化对象和当前的标准化需求。第二
7、阶段:编制(2022年7月)2022年7月份,标准起草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主要制定原则、制定大纲、人员分工和进度计划;确定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标准框架,共8个章节,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设置要求、应急处置要求、现场端平台火灾监测与显示要求、现场端平台信息记录与分析要求、信息传输要求、资料档案要求和考核评估要求。随后,起草小组按照第一次会议要求,通过一系列的资料收集分析、多方调研等工作,结合智慧消防建设服务过程中的实际成功案例,认真开展了标准初稿的编制工作。第三阶段:研讨(2022年12月2023年4月)2023年4月,起草小组完成标准初稿,起草小组成
8、员内部开展了多次研讨,发现标准初稿中存在部分疑问,起草小组成员通过进一步的资料收集和专家咨询,对标准框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四阶段:征求意见(2023年5月2023年8月)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23年5月26日,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内部评审会,专家组经质询讨论,提出40余条修改意见并建议尽快修改报批;6月份,修改后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下发至镇江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8月份,发函10余份,向同行业单位、上下游的重点企业和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共征集16条反馈意见。编制组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对部分条款优化修改后,形成标准
9、送审稿。三、标准编制原则及主要技术内容确定(一)标准编制原则1 .智慧消防建设原则和服务中心管理原则应与国家行业政策保持一致。2 .依据本市智慧消防发展现状,并考虑服务模式推广的可行性,规范管理服务和服务时限,提升智慧消防建设、管理、服务水平。3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进行编写。(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1 .范围明确本标准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文件名称。3 .术语和定义为明确各类名词含义,便于使用者理解标准条款,本标准根据GB/TLI-2009对术语和定义的起草和表述要求,
10、并结合“智慧消防建设”相关文件,分别对街镇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现场端平台、远端管理平台、在线率、误报率、完好率、故障率、维保及时率等名词进行定义和解释。4 .一般要求明确了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定了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对火警和故障的处置效率指标等。第4.8款指出服务中心建设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使得警情处置得到更及时的响应。第4.9款规定服务中心和保护现场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保证火警的及时发现与告警。5 .设置要求规定了服务中心设备、装备的设置要求和管辖范围内终端设备的相关设置要求。第5.Ll款规定了服务中心的辐射范围,确保火
11、警确认与处置的及时性。第5.L55.L10、5.1.12款规定了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设置,为值班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舒适的工作环境。第5.1.11款规定了服务中心应配置的消防器材,以便值班人员有效处置初期火情。第5.2.2款明确现场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设置位置、数量要求,应满足相关要求,确保火警的及时响应。第5.2.5款明确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和安全注意事项;由于该类型终端设备一般设置在厨房,容易被油烟、烹调用油等污染,因此需要避开易污染部位;同时,由于可燃气体管道需要密封,安装该类型的终端设备需要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团队完成,确保可燃气体不泄漏。6 .应急处置要求规
12、定了服务中心对火警、隐患等的应急处置流程。第6.1、6.2款规定了值班人员对火警信息的响应时间要求、复核响应要求以及处置方式。7 .现场端平台火灾监测与显示要求规定了现场端平台和APP应具备的监测与显示功能。8 .现场端平台信息记录与分析要求规定了现场端平台信息记录要求及数据分析要求。9 .信息传输要求规定了现场端平台应具有的信息传输功能。第9款明确现场端平台应具有公开的平台接口协议,由于服务中心可能接入不同品牌、不同厂家的终端产品,需要有统一的接口汇入数据,进行警情、隐患监测。10 .资料档案要求指出了服务中心应保存的文件和记录,以及保存年限。IL考核评估要求提出了服务中心、政府和业主单位应
13、建立三方互评机制,保障服务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火灾监测预警及维保服务。四、采用国际、国内标准情况本标准制定中未采用国际标准,但引用和参考了以下的国家、行业标准: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9837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XF703-200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五、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不低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14、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本标准中的技术规范要求与现行国行标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等标准相协调一致。六、重大分歧意见处理征求意见无重大分歧和意见。本标准的征求意见处理结果见意见处理汇总表。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发布的意见本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规定了智慧消防建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智慧消防落地建设服务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评审要求、备案要求、施工过程监督及验收、
15、考核要求。本标准是一项服务模式建设规范,可以提高智慧消防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是关于智慧消防建设服务的标准。八、贯彻标准的建议本标准的制订,有利于规范智慧消防建设、服务、管理标准化,对良莠不齐的智慧消防市场做规范化引导和监督。本标准起草单位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对本标准进行释义和研讨工作;在标准发布以后,组织宣贯、培训。镇江市智慧消防建设及智慧消防管理服务应严格贯彻执行本标准,落实好各项相关条款。为了保证标准的贯彻执行,具体要求有:1、对标准进行必要的宣传;2、对进行中或即将进行的智慧消防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考核;2、对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相关服务人员进行标准培训;3、实践中不断检验,总结经验。九、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无。标准起草组二。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