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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86号)、关于“人才兴储”的实施意见(国粮人(2020)31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发改粮(2021)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行业职业技能水平,规范和完善技能培训评价,加快推进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
2、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关键领域,大力实施人才兴粮和人才兴储,建立健全符合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促进行业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为推动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二、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计划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约150人次,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约100人次,指导企业建立5个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选拔5名以上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力争到2025年,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技能人员队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结构不断优化,高技能人才比例显著提升。三、主要任务
3、(一)健全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统筹规划、质量监督,并承担辖区内行业监管责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支持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指导服务部门,对
4、职业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管情况进行工作指导、服务保障和监督检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对本辖区内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和日常管理。(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1.建立技能人才培训机制。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鼓励各类企业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构建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2.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良好氛围。
5、支持行业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职业院校等相关单位开展粮食行业(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职工技能培训。支持市属国有粮油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鼓励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引导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探索联合培养机制,共同制订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新型技师学院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指导行业内职业院校围绕粮食产业发展趋势和物资储备特点,探索粮食和物资储备学科建设和专业课程研发。持续完善行业专家团队和师资库资源,不断提升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三)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4 .构建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粮食
6、和物资储备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托经备案的用人单位评价机构为行业企业提供评价服务。引导行业内职业院校组织毕业学年学生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5 .加强质量监管。评价机构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评价计划,并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报备后,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技能评价并发放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评价机构应主动接受粮食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公正、规范。6,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鼓励行业从事技能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评
7、价。支持行业内大型企业探索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7 .完善行业竞赛工作体系。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负责统筹组织行业内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指导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并纳入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体计划。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引导企业建立获奖选手岗位使用和薪酬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四)促进技能人才使用激励8 .探索岗位使用
8、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长效机制等,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选用。指导企业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引导企业根据职工的技能水平、实际岗位和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9 .完善表彰和激励机制。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统筹开展行业内各类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国家级、市级评选表彰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鼓励企业对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技能人才予以奖励。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重要作用。本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健全完善
9、工作协调机制。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及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自身优势,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加快推进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加强政策支持支持本市行业内各类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探索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三)加大经费保障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加大对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和技能竞赛组织经费,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事业。加强对各项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