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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提高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意识,减少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领导岗位、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各项目主要负责人。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要根据本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项目健康安全环保奖惩制度。第二章处罚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处罚是指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和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的公司机关领导岗位、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的经济处罚。第五条对未严格执行国家、行
2、业、地方、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单位1至5万元罚款,处以主要负责人200至5000元罚款。(一)未建立、健全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的;(二)未按规定设置或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或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三)未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四)未按规定提取和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五)未督促、检查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六)未制定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七)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或所使用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证照严重不齐的;(八)
3、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缺项或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教育严重不足的;(九)被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监理通报的,每通报一项罚单位1至5万元;处罚主要负责人200至5000yc(+)因为管理缺陷(非事故),被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开具整改单,情节严重情况,每项处罚项目100O元;处门罚主要负责人200至2000元。第六条对发生负有责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的,按以下标准罚款。对于事故发生项目及其主要负责人,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外,公司还要本着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一)一般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单位5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50
4、00元至100oo元;每重伤1人处罚单位100OO元,处罚主要负责人2000元至IoOOO元;(二)较大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单位10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100OO元;每重伤1人处罚单位2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5000元至IooOO元;(三)重大事故的、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处罚单位不低于IOoOOOO元的罚款,处罚主要负责人不低于10000011O(四)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根据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最低不得低于每一次处罚单位5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2000至5000元的标准。第七条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存在迟报、漏报
5、、谎报和瞒报行为或影响事故正常调查的,按以下标准罚款。(一)事故发生后,存在迟报、漏报行为的,另处罚单位100oOo元,处罚主要负责人IoOOo元;(二)事故发生后,存在谎报和瞒报行为的,另处罚单位20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20000元;(三)故意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的,另处罚单位20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20000元;(四)考核年度内,多次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或影响事故正常调查的,自第二次起,每次罚款额度为该类情况前次罚款额度的200%o第八条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或公司早于事故项目掌握事故信息的,属于迟报。(
6、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或上级主管部门早于公司掌握事故信息的,属于瞒报。第九条对于年度安全环保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下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公司总部领导岗位、部门负责人应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经济处罚。(一)公司所属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事故处罚基础上,另处罚项目100000元,处罚主要负责人100oO元;(二)公司机关领导岗位、部门负责人年度职业健康安
7、全环保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处罚领导岗位人员IOoOO元,处罚部门负责人3000元。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公司每年在总结、考核的基础上,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与奖励。第十一条在根据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项目和个人,授予“海威安全管理优胜杯”和“海威平安卫士”等荣誉称号,并与其经济收益挂钩。第十二条“海威安全管理优胜杯”的基本条件:(一)严格执行了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有显著成绩和年度内在全公司范围内推
8、广过先进经验的;(二)领导重视,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并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纳入项目内部考核内容;(三)组织健全,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安全人员,设立了安全机构,有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并贯彻实施,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各项活动,落实了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四)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情况下,积极采取了预防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年度内无任何承担责任的死亡、重伤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且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五)在公司组织的安全竞赛活动中获得前八
9、名的。第十三条“海威平安卫士”的基本条件:(一)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工作积极主动,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严格履行了本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职责,有效落实了本职需完成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任务;(三)年度内无任何“三违”行为,无事故和隐患责任,所在部门或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第十四条有关表彰和奖励工作,由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核、评比和表彰,督促、落实有关奖励决定。第十五条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评比中获得表彰的项目和个人,在综合性评先评优中,要予以优先考虑。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奖惩流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