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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外来人口融入城市行动计划一、主要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理念、工作体系、发展质量迈上新台阶,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成为山东省新型城镇化的新标识,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更加凸显,到202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一、城镇绿色转型更加全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成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实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城市韧性和安全运行能力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区域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更加凸显,一群两心三圈布局持续优化,大中城市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成效突出,小城镇服务农村发展功能不断夯实,城
2、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2左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治理能力和现代化加快推进。三、要素双向流动更加畅通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市人才入乡机制初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模式更加成熟定型,人口自由流动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社会治理精准高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生活幸福美好,山东半岛城市群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
3、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二、加快外来人口融入城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外来人口城市认同感,着力缩小户籍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一、引导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均可落户城镇,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定居。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合理分布。建立现代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高频事项全省通迁通办。二、优化完善居
4、住证制度探索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的实现路径,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与就业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拓展居住证功能,增加居住证所附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办事便利,将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职工基本医保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纳入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有序提高居住证与户籍制度衔接水平,提升居住证持有者落户便利程度。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质量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就业规模,实现就业率与城镇化率同向提升,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推广农民工技能储备培训模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持续提升技能等级,
5、延长职业发展通道。统筹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公共实训基地作用,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质量。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诚信机构,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农村三权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稳步提高工资待遇。五、健全人口市民化配套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领域省
6、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用地供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水平。进一步落实人地钱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提高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科学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分配中常住人口计算比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办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认同感倡导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营造和谐温暖的社会氛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参与社区治理,加强人文关怀。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空间,并提供心
7、理咨询等服务,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精神文化需求。三、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优化全方位开放布局,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加快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形成更多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推动国内国外、区域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产业协同发展。第一节发挥内外循环枢纽功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搭建战略性、引领性平台,增强全球资源要素集聚配置能力,深化国内重点地区区域合作,培育发展城乡市场体系。一、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区位、产业、交通等综合优势,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一中南半岛、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加强与东盟经济
8、合作,打造中国一东盟深度合作的重要门户、文化经贸交流新中心。推广班列+商业模式,提高运贸产一体化水平。高水平建设临沂、胶州一带一路省级综合试验区。二、加强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综合发挥与日韩地缘相近、文化相通、产业相融等优势,创新山东省与日韩地方对话机制,打造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立面向日韩高水平金融开放与合作机制,推进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与韩国新万金产业园深化合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不断深化东亚港口联盟合作。举办对话关西日韩山东商务周、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日本、韩国、RCEP区域等3个进口商品博览会、黄河流域跨
9、境电商进口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支持青岛建设中日韩消费专区。三、推进黄河流域协同发展打破区域分割和行政壁垒,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发展空间、配置发展要素。探索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飞地经济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发挥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支撑作用,带动沿黄城市形成分工协作、紧密联系的绿色经济带。深度挖掘整合沿黄科教、文化资源,构建沿黄科创、文旅大走廊。推动创新平台对接,加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郑洛新、西安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对接,实现平台共享、资源共用。四、搭建高能级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谋划实施自贸试验区2.O版,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
10、运输来往、人员进出便利化自由化水平。高水平建设中国一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旱作农业、国际产能等方面合作,构筑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打造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亚太市场的出海口。加快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培育形成国际一流的高端产业集聚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全覆盖机制。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国际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节能标准接轨。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商品
11、、服务、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建设国际仲裁服务平台,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济南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五、畅通城乡市场供需体系实施产品提质工程、进口替代工程,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显著提升国内市场份额。加强城市商圈规划,支持济南、青岛打造北方消费中心和重要国际消费目的地,打造一批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布局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节点。把县域作为统筹城乡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乡镇区域服务能力、村庄便民服务能力,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向乡村延伸供应链服务,优化商品供给,营造点多面广、监管有力的县域市场环境。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乡镇商贸
12、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丰富适合农村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供给,打通绿色农产品入超、优质工业品下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第二节加快外来人口融入城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外来人口城市认同感,着力缩小户籍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一、引导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均可落户城镇,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定居。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合理分布。建立现代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和电
13、子档案,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高频事项全省通迁通办。二、优化完善居住证制度探索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的实现路径,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与就业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拓展居住证功能,增加居住证所附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办事便利,将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职工基本医保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纳入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有序提高居住证与户籍制度衔接水平,提升居住证持有者落户便利程度。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质量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就业规模,实现就业率与城镇化率同向提升,城镇调查
14、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推广农民工技能储备培训模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持续提升技能等级,延长职业发展通道。统筹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公共实训基地作用,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质量。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诚信机构,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农村三权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稳步提高工资待遇。五、健全人口市民化配套机制
15、依法依规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领域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用地供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水平。进一步落实人地钱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提高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科学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分配中常住人口计算比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办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认同感倡导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营造和谐温暖的社会氛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鼓励
16、其参与社区治理,加强人文关怀。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空间,并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精神文化需求。第三节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重塑新型城乡关系,优化城乡要素配置,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深化农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在符合规划用途和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通过民主程序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建立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