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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管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要求和省、市、区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卜现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号)”专题研究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查验收问题”的相关决定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坛政办发(2020)4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排查甄别、进一步妥善处
2、置、进一步压实责任”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行动工作要求,以“房屋质量可靠、消防安全过关、治安防范到位”为前提,排查整治全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o按照存在的安全隐患分门别类,深入实地调查,摸清实际情况,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实行一院一策: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销号,全面清理整顿未备案登记经营、安全保障不力等影响安全有序运营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消防审查验收问题。二、工作措施(一)备案登记一批。对镇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甄别,对具备备案登记条件的,上门进行现场指导,告知备案登记流程及要求,督促引导
3、其尽快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二)改造提升一批。在排查甄别过程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即时整改或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工作。整改后消防、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但因土地性质、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审验前置问题,无法取得消防审查验收合格手续的,提请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金坛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集中研究会商,在共同认定的基础上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三)取缔关停一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以引导规范为主,取缔关停为辅。针对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或预期内无法达到整改要求、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严格落
4、实镇、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谁的区域谁负责”,及时做好关停或取缔工作,并由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由区民政局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在停业整顿期间仍擅自经营的,由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必要时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培育发展一批。为满足新形势下养老服务需求,采取优化产业布局、降低投入成本、补齐发展短板等方式不断深化供给侧改革。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全镇国有和集体所有的闲置办公楼、学校等进行排查,进一步整合资源,按照“管办分离”发展思路,招标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推进“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培育一批服
5、务规范、安全保障有力的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将人口老龄化压力转变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三、职责分工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由村镇建设管理科、安监科、消防救援大队金城中队、金城镇国土所、市场监管局金城分局、金城镇派出所、金城镇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具体职责分工如下:镇民政办: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做好政策宣传,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备案登记业务指导。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所在村(社区)开展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被取缔关停机构内收住老人的分流工作
6、。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对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等方面开展技术性审查验收,对需办理消防技术性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建筑物安全监测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安监科:配合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消防救援大队金城中队:负责对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和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标识、技术防范措施、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等制度,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金城镇国土所:结合我镇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际,根据省民政厅、原省国土资源厅等13家单位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
7、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苏民发20174号)文件精神,对全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改造、整合、提升给予政策支持。市场监管局金城分局:负责对全镇养老机构(场所)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对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金城镇派出所:负责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治安管理,核查入住老人身份信息;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打击整治危害安全生产、侵害民生利益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金城镇供电所:做好日常安全用电宣传,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供配电设施、受电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开展安全检查。四、时序安排
8、(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迅速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镇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按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组成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作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推进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快速开展。(二)排查甄别阶段(2020年5月中下旬至5月底前)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作组对镇区域内所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一排查,主要排查是否经过登记,确定消防是否安全、房屋质量是否可靠,并按照“备案登记、提升改造、关停取缔”给出排查意见,并及时将排查工作情况报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救科。协助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
9、整治联合行动工作组及时开展现场甄别、复核,确保5月底前排查甄别工作全面完成。(三)处置整改阶段(2020年6月上旬至10月底前)6月底前,结合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作组反馈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一步与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负责人进行确认是否进行改造提升,对不愿或无力改造提升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予以关停取缔。9月底前,对因前置手续不全而未能取得消防审查验收合格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提请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金坛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集中研究会商,对消防、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的,在共同认定的基础上做好备案登记工作。10
10、月底前,完成全部专项整治工作。(四)培育发展阶段(2020年至2022年)在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重点打造1家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着力培育发展1家医养结合、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o到2022年底,保障全镇老年人都能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同时,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五、相关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是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意见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的工作举措,也是全力保障全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运营的有效措施,是必须要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有序高效
11、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所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亲自推动,集中力量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二)强化落实成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证;要严格工作纪律,依法依规查处排查甄别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隐患整治的强大工作合力和良好工作氛围,全面提升全镇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打造闭环式养老服务生态。(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老年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消除非法机构(场所)滋生土壤,做好养老服务从业者管理工作,促使其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