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市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市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八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财政力量。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和
2、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局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的普法工作机制,统筹落实财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组建由市财政局政策法规科(税政科)宣传队、县(市、区)财政宣传队及市财政局机关宣传队组成的XXX市财政普法宣传队,构建“1+1+X”模式普法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普法实效性。(二)制定普法规划,明确工作任务一是定期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紧扣市普法办公布的年度普法要点,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局普法工作计划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和工作举措,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
3、实效性,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二是落实普法工作指引。制定XXX市财政局普法工作指引,将普法融入各项财政日常工作当中,确保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三)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做好财政普法经费保障,将局内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主要用于完善各类普法教育学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法律服务费等。二是落实全市普法经费保障,支持全市普法工作,各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拨付到位,为全市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二、强化学法用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
4、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议题,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应诉率达100%。(一)全体干部常态化学法考法一是通过专题宣讲辅导会、业务培训、“学习强国”和“财学,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以及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强化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每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学院
5、学习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系统的考学,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合计41人。有效推动财政系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普法深度融合(一)在日常工作中普法我局按照普法任务清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服务单位、企业的法律政策需求,重点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税费优惠政策、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普及宣传和政府会计制度、部门预算编制、部门绩效评价管理等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辅
6、导会,推动普法与财政工作有机融合。(一)在重点业务工作中普法针对预算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数字财政、依法行政等重点业务工作,我局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模式,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实效。一是“请进来精准施训。组织全市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学习会,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主体培训,由中央党校教授刘锐同志就民法典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具体运用等进行视频授课,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我局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省财政厅“财学”平台数字化、智能化培训作用,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冠疫情冲击下的积极财政政策与风险防范”“十四五”财政改革和财税政策
7、热点“新行政处罚法的制度要点”等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推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化的财政人才队伍。二是“走出去”靠前服务。为确保市直各预算单位“数字财政”系统“用得好、用得上“,我局共组织6批次对预算单位的集中业务培训,并通过制作演示视频广泛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和操作要点。系统上线初期,由局领导带领业务科室、数字财政专班及技术工程师等主动上门服务,就文件讲解、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进行了现场交流和演示,保障预算单位顺利上线“数字财政”。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联合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端州区财政局、端州区税务局等单位分别赴XXX学院、XXX高新区开展政策宣讲
8、活动,有效提高了政策知晓率,确保我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对财政补贴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进一步提高市直单位熟练操作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水平,我局组织全市200余市直单位举办“云平台”操作培训班,宣传解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解决采购单位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加快“云平台”在我市的实施推广。依托腾讯会议平台,召开数字财政预算域系统操作、20xx-20xx年中期财政规划、20xx年预算编制系统操作、20xx年省、市项目库等系列业务培训,广泛宣传解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有效促进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在财政执法中普法一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9、律为准绳开展各项财政专项检查,在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支出、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中加强财经纪律宣传和政策解读,并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被检查对象加大学法力度,提高用法水平,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及时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二是在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中推动执法与法治教育同步进行,通过约谈方式,向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代理机构宣传预算、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预算管理和财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服务单位和社会公众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三是建立财政以案释法案例库,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剖析财政执法管理行为的问题症结和深层原因,从强化法治思维、构建制度体系、改进行政
10、方式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四、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全面履行依法理财工作职责。积极探索,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效能。一是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巩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有序衔接,持续落实财政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引导各地、各部门提早谋划和储备项目,确保“事”和“钱”相匹配。二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和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有序衔接,全市“数字财政”平台于20xx年4月全流程上线,历史上首次实现全市预算管理业务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相同步,有效提升预算单位服务效率,标志着我市财政支付和收入征缴进入电子化的新时代。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估(概)算改革和巩固预算绩效管理有
11、序衔接,推动“大刀队”工作模式向县级延伸,实行县区大额财政资金使用项目备案,首次系统性建立XXX本地政府投资项目估(概)算造价指标体系,从源头把控政府投资规模。(二)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积极做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承接工作,确保事项“应认尽认”。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职权35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6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12项。二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xx年,全市减税降费累计超15.09亿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实行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落实常态化公示制度。三
12、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XXX市财政局落实XXX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工作方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现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五、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实效性我局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定期派出宣传人员大力开展“六进”工作,切实落实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联合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并充分用好用足官方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幅开展普法宣传,有效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治
13、市、法治社会观念深入人心,20xx年以来我局共派出宣传人员430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7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330余份,宣传物品1554份,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4090人(次),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优势,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电台播出有闻有路与法同行广播节目,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新会计法解读普法视频;录制“绚丽中国红”法治演讲视频报送市普法办,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和积极参与。六、完善监督体系,打造“阳光财政”(一)健全制约机制。严格执行XXX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xxx市财政局
14、关于履职中发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暂行办法XXX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政府采购记录内部制度的通知等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确保我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预决算、预算调整、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文书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发挥财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