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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编号:细胞制备服务合作协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W*WWI,.,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全免疫细胞分离、NK免疫细胞扩增激活、冻存保管等事宜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的血液进行全免疫细胞分离、NK细胞扩增、冻存保管等服务。第二条、血液采集及运送2.1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与乙方预约的时间内,向乙方书面提供血样供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乙方扩增血样的数量等。同时血样供者在采血之前,需完
2、成血常规、新冠、传染病四项等的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方可采血,血液采集及送达乙方的时间必须满足其与乙方的预约时间和血液保鲜的技术要求,甲方应予以配合协调或协助血液样本的收取。2.2 对于提供的用于扩增NK细胞的血液,甲方需了解NK细胞扩增有可能出现扩增不成功的情况,同时需要告知供血者。第三条、NK免疫细胞扩增激活服务3.1 甲方提供血液后,乙方受甲方委托分离血液中的全免疫细胞并经检测合格后,将全免疫细胞中的NK免疫细胞予以扩增激活。3.2 乙方在收到血液后三日内,向甲向圄共一份全免疫细胞分离、NK免疫细胞扩增激活的检测报告。甲方在收到此报告后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以解答释
3、疑;如甲方在该时间内未提出,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服务。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委托乙方扩增制备完毕的NK细胞。第四条、免疫细胞冻存保管服务3.3 权利和义务4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妥善保管NK免期胞,以保证NK免疫细胞的活性和功能正常。43.2 若在保管期内,免疫细胞的所有者本人发生意外的,则其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程序可以对乙方保管的NK免疫细胞行使继承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捐赠和使用等。43.3 保管期内,如免疫细胞所有者自身有临床需要,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取回委托保管的全部或部分NK免疫细胞。甲方圆是前30个工作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通知中载明的取回时间向甲方或其授权委托人交付指定数
4、量的免疫细胞。43.4 4NK免疫细胞的提取地点为乙方保管地点。甲方到乙方保管地点,提取NK细胞的同时需签署NK细胞签收单。乙方也可以应甲方请求配合甲方将NK免疫细胞送达其指定地点(限大陆境内,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能到场提取NK免疫细胞,则甲方的受托人、法定代理人或继承人(须持有有效证明)有权代为提取。NK免疫细胞的全部或部分被提取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第五条、服务价格:5.1、 NK扩增总费用匹/疗程,总细胞数量o5.2、 在使用疗程期间的NK细胞免费保存,疗程结束后,NK细胞保存年,总费用元。服务总费用:元,包括NK扩增费用和NK细胞保存。5.3、 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需付
5、服务总费用的80%,即元;剩余的20%款项,即元,在交付NK细胞后7日内付清。第六条.责任与免责6.1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委托乙方储存的NK免疫细胞遗失,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协商重新采血及扩增等事宜。应予以赔偿,赔偿额以收取的费用为限。6.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储存的NK免疫细胞遗失,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凡本协议各方在订立本协议时对其发生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或进行或终止无法抗拒,并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变革和动荡、政府管制和限制以及中国法律、行业政策变更等最终引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均构成本协议项下之不可抗力事件。6.3 如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造
6、成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协商重新采血及扩增等事宜。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保密7.1 乙方应对本协议中关于甲方(包括免疫细胞所有者本人)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但乙方依据本协议对甲方血液样本委托相应机构进行检测的除外。7.2 甲方应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a)本协议全部球;(b)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凫正;(C)获知的有关乙方的全部经营信息及技术信息。第八条、告知与声明8.1 甲方确认乙方已明确告知本协议项下相关的医学理论及技术现状,甲方并已充分了解所涉技术属于新型且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对细胞扩增激活的理论、方法、流程、作
7、用、风险及乙方享有的技术现状等表示知晓、理解W接受。8.2 乙方仅根据甲方委托进行全免疫细胞分离、NK免疫细胞扩增,并出具检测报告(包含安全性检测、数量、活性、纯度等)不干涉甲方使用方式、用途,亦不保证使用功效,乙方提供的NK细胞服务手册中的回输方式、回输时间等仅供甲方参考。第九条、合同终止及解除9.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的期限:在月B年月日止。9.2 如NK免疫细胞扩增失败,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解除本协议。9.3 如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协议,甲方与乙方需进行协商。第十条、其他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
8、任何争议,本协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0.2 本协议中的甲方一般指免疫细胞所有者,也可以是所有者的受托人、法定代理人或继承人。如甲方并非是血液提供者,即不是免疫细胞所有者本人,则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提供免疫细胞所有者本人的详细信息以及代理签订合同的委托书。10.3 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一旦发生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10.4 本协议自甲方本人、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表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乙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正本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