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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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前言按照市政协20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柳克珍副主席带领政协农林界部分委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深入桐柏、社旗、西峡、淅川等县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调查了H个从事种植、养殖的专业合作社、生态示范基地,并赴新疆阿克苏、吐鲁番、哈密等地考察学习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经验。市政协召开“关于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情况”专题协商会议,重点就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情况进行了面对面协商,市政协农业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后形成如下报告。一、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成效显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制定实施“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有机产品”的农业发展

2、战略,坚定不移地以生产绿色有机产品引领南阳农业转型升级,力争把南阳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京(津)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豫鄂陕毗邻地区有机农产品加工交易中心。目前在被国家认监委命名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17个创建县中,河南省占6家,我市的淅川县、桐柏县荣列其中。我市在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中主要实现了七个方面的突破。一是产品认证有突破。至20xx年年底,全市累计认证有机产品(含转换)581个,颁发有机证书和转换证书256张(有机80张、转换176张),认证数量占全国有机证书总数的1.2%,名列全国地级市前列。认证绿色产品49个,颁发绿色证书49张。获国家地理标志

3、保护产品9个,获国家生态原产地认证产品3个。二是生产规模有突破。本着“立足资源、发挥优势、面向市场”的原则,以水源地区域及干渠沿线、白河沿线为重点地区,引导支持淅川、西峡、内乡3县汇水区乡镇全域化发展果药菌等有机农业,着力培育新野、社旗等县有机蔬菜、桐柏的有机茶、方城的有机林果、唐河有机粮食等。目前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到127个、45万亩。三是主体培育有突破。鼓励引导全市各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主动调整发展战略,改变经营思路,转变生产方式,围绕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认证和销售等,加大资金、技术、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目前,全市14个县(区)中有193家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生产,占全市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重点龙头企业738家的16%o四是品牌创建有突破。全市各级突出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优势,抓住“京宛合作”重大机遇,绿色有机产品品牌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我市成功创建了全国首个“国家级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市”,新野县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淅川县、桐柏县被国家认监委批准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县。“中线渠首”牌有机蔬菜、方城“博望坡”牌黄金梨、桐柏“三源”牌冷轧花生油、“鸭河鱼”等有机品牌农产品进入北京等高端市场。五是市场营销有突破。瞄准北京、上海、香港等高端市场,搞好市场对接,

5、宣传推介南阳有机品牌。供港蔬菜基地快速建设,目前已有20家企业在8个县(区)13个乡(镇)20个村建有供港蔬菜基地20个,面积2.6万亩,年产量6.5万吨,年销售额9.75亿元。六是标准化生产有突破。我市累计发布A级绿色食品等地方标准186项,粮食、蔬菜、香菇、猿猴桃、中药材5个标准化综合体;制定了24个绿A级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了9个国家标准化示范县、45个标准化示范区、20个标准化示范乡(镇)。20xx年,我市荣获“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称号。七是保障措施有突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水源区有机农产品进京(津)实施方案(宛政201368号),把“推进绿色有机农业发展”

6、列入市、县政府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定了支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奖励政策,三年来,市级累计奖励资金433万元(不含县级配套)。二、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绿色有机产品的对策建议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理念的变化和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市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消费正加速向吃得平衡、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绿色有机农产品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全市各级一定要从“绿色发展”理念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增加有机农产品供给,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支持和领导力度,统筹推进绿

7、色有机农业生产,不断提升有机产品的质量效益,加快我市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迈进步伐。(一)做好统筹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我市的国土资源、水利资源、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区域生态特点,尽快制定我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区域规划。在制定“发展区域规划”过程中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粮食生产和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系,农民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支持监管的关系。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创新机制,将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等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实施,与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有

8、机结合,统筹谋划;新建和在建的各类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要将标准化生产和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和验收的基本条件;以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在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扩大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市、县(区)两级要建立完善扶持激励机制,将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和农户纳入财政支持、奖励范围,重点对生产、认证、技术和流通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奖补,增强其发展动力;要努力创造条件,设立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标准制定、认定认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经费;要研究落实好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支

9、持绿色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努力争取将鲜活绿色有机农产品纳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减免过桥过路等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二)转变生产观念,培育绿色有机创新主体。要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绿色有机生产意识,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由传统生产经营主体向绿色有机创新主体转变步伐;要鼓励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加速流转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引入绿色有机创新技术,推动绿色化、有机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的质量与效益;要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绿色有机产品标准化基地,为绿色有机农产品申请商标、专利、原产地证明和地理标志等提供服务;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国家和大学科研机构加强合

10、作,推广运用新型技术,为绿色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要营造有利于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吸引外来涉农投资尤其是龙头企业从事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等;要引导绿色有机农业向产业集群发展,利用集群的吸聚能力、技术扩散能力和新组织新业态的衍生能力,吸引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工业企业加入到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中来,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发挥资源优势,扩大总量规模。无公害农产品,要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加快向“绿色”靠拢;绿色农产品,是当前我市巩固发展的重中之重,要依托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

11、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大型骨干食品加工企业发展绿色食品,不断促使其巩固发展和提升标准、提升质量,逐步向“有机”迈进;有机农产品,要在现有基础上,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扩大规模,尽力释放产品的质量、效益优势,使其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四)完善标准体系,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农业部门要及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和发布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相关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使我市绿色有机产品标准化生产有章可循。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过程中,要把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农场)、建设科技示范场、优粮工程基地等,与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紧密结合,按照优势

12、农产品产业带建设规划和农业标准化发展区域布局要求,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效益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要积极筛选和组装配套适用的生产技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五)强化市场机制,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在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通过举办和参加农交会、绿博会等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大力推介和推广认证产品,全面树立我市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扩大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大力建设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在农产品集散地设立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销网点、柜台和展示区;要尽快建立完善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绿

13、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消费、贸易、认证等信息,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网上交易;要充分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六)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强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要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确保产品适销对路,实现优质优价;要结合“新型

14、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雨露计划”,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物菌肥、水土保持、“互联网+”等现代农业技术,全面提升绿色有机农业生产管理水平。(七)推进品牌建设,积极开拓营销市场。要继续实行认证奖励政策,鼓励从事绿色有机农业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在国内外市场开展绿色有机农业品牌塑造培育、商标注册、商标保护、推介营销和社会宣传,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绿色有机农业品牌。国家“森林食品”认证工作刚刚起步,门槛较低,我市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努力做好森林食品的申报、创建和认证工作,重点鼓励西峡、内乡、淅川、桐柏、南召等具有天然优势的7个山区县,尽快尽力抓好森林食品的申报、创建、

15、认证工作,以推动我市森林食品产业早见成效并健康持续发展。对企业申报获得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产品(含转换)、绿色食品证书进行奖补,除对首次认证奖励外,还要对每年的换证也进行奖励,奖补政策与首次认证相同;要继续搞好“京宛合作”对各县(区)北京开设有机专卖店和专柜、摊位,经验收达标后,应给予一定奖补;为持续提升我市绿色有机品牌效应,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销售、拓展增值空间,建议今年我市申报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目前全国只有四川省雅安市一个地级市),西峡、内乡、南召3个山区县也要申请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A)强化生产全程监管,建立可追溯机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该按照有机

16、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5号令)要求,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生产主体进行全程监管。要建立健全责任可追溯机制,强化问责追责,对不严格按照绿色有机产品规范要求生产的生产者,要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有机产品证书;对不严格执行认证程序和认证标准的认证机构,报呈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认证资格;对“重认证、只收钱、轻监管”的认证机构,由所在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约谈、公示、驱逐、取消认证企业补贴”等措施,加强严格管理。同时,还要在每个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专职有机农产品内检员,做好标准化生产日常记录和相关档案建设等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可追溯机制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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