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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贵阳贵安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切实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县局决定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整治时间: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整治要求: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履职尽责,做好粮食购销市场监管。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对辖区内国有粮库、国有粮食企业、国有储备粮代储企业、基层粮库2021年1月以来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
2、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查处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县市场监管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县市场监管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队)、中心、各分局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科,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日常工作调度等。各相关科室(队)、中心、分局要按照监管责任和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工作分工(一)强化计量监管。重点检查粮食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非自动衡器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缺斤短两
3、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检测中心、各分局)(二)强化价格监管。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在购销过程中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在购销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认真收集线索,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S)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粮食进入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立即对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全
4、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流通领域粮食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食品科,责任单位:各分局)(四)强化执法打击。畅通12315.12345平台及热线,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在购销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无证照经营、假冒伪劣、超范围经营等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市场科、各分局)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5、工作的政治性、敏感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县的要求上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注重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分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建立巡查台账,记录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情况,从10月份起,每月15日、30日(节假日顺延)通过电子政务网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台账、检查表、检查图片至市场科汇总。(S)加强执法办案。要加大价格违法、计量违法、虚假宣传、无证照经营、假冒伪劣、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重大案件及时曝光。发现垄断线索,要及时上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强化工作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要强化行纪衔接,检查中发现的作风、腐败问题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