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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庭建设标准项目设置标准职能定位速裁庭专门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农民工”是户籍在农村,在当地或异地工作的劳动者,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是指仲裁请求事项为单一工资追讨的争议案件。硬件配备速裁庭标牌全称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尺寸为5030CM,不锈钢材质,底色为亮光天然蓝,字体为白色魏碑,悬挂在仲裁庭门口适当位置(如因悬挂位置与标牌大小不合适可按比例适当缩小)。速裁庭要达到规定的标准仲裁庭办公面积,在显著位置悬挂仲裁徽章,张贴仲裁庭纪律及注意事项等。要配备标准的庭审设备、档案储存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等。人员配备速裁庭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功底好、服务意识强、办案经验丰富、工作作风过硬的仲裁员和记录人员,其中仲裁员不得少于3名。软件配备速裁庭审理案件要使用河南省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具备开庭同步、庭审实况采集、庭审实况存储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使用网络仲裁系统、智慧仲裁庭等智慧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制度规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速裁庭的立案制度、调解制度、审理制度、廉洁制度、监督制度、仲裁员管理制度等,确保速裁庭规范、高效、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