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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4件1、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青税四198910号)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89国税地字第007号)第三条。2、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青税四198971号)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083号)第七条。3、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四198974号)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
2、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098号)第一条、第三条。4、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青税四199010号)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139号)第二条。5、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地税一19942号)第一条、第二条。6、关于由交通运管部门代征税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一199414号)第一条1。7、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421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第二
3、条、第三条、第六条。8、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473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9、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地税一19951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八条。10、关于下发对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二19953号)附件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暂行办法第五条。11、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56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
4、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国税发1994265号)第一条。12、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5105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98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13、关于调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通知(青地税三199529号)”土地使用税规定,14、关于检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青地税征19954号)附件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标准的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
5、九条。15、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对军队系统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一口9968号)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对军队系统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地税流字1996第6号)第二条。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一口99643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司656号)第一条。17、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搞好我市中小企业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青地税二19961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青地税二199627号)附件国家税务总
6、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138号)第一条、第二条。19、关于搞好我市中小企业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青地税二199632号)第一条1、2、3、第二条。20、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青地税三19967号)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鲁地税地字1996第3号)第四条。2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四口99619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0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七条。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
7、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户实际经营额超过定额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青地税五199611号)第三条。23、关于启用山东省青岛市搬运装卸专用发票和青岛市客(货)运输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的通知(青地税征199625号)”关于青岛市客(货)运输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的规定“。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73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6200号)第三条、第四条。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后税收、财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口99716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后税收、
8、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6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26、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718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第四条。27、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区服务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二199刀45号)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区服务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地税一字199刀第11号)第三条”车船使用税照顾”。28、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四199刀9号
9、)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2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地税一199830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第二条。30、转发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青地税一199832号)附件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第一条。31、关于印花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青地税三199810号)第四条。32、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铸锻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青地税三19981
10、7号)附件山东省12家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铸锻企业名单33、关于当前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四199826号)第二条2。34、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通知(青地税五199818号)第三条。35、转发省地方税务局、省对外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征199831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使用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1号)第二条。36、关于胶州供电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青地税二函
11、19984号)第二条”同意对我市即墨、平度、胶州、胶南、莱西电力部门的农电是售电价折扣所得,在九五期间暂免征企业所得税,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199948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第七条。3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199970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00号)第二条。3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19991
12、17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六条。40、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1999165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065号)第八条第二款(一)、(二)、第九条(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应采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使用其他折旧方法”、第
13、十四条。41、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地税发19991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附件一税率表。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1999174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9697号)第二条。43、关于印发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和“印花税,双定,征收申请核批表”的通知(青地税函19996号)第二条”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核定。”44、关于对会计、审计
14、、律师、税务事务所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青地税发200084号)第二条。4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青地税发2000129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兔(国税函2000466号)第一条。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2000170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3号)第二条U电信部门销售有价电话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售出电话卡并取得售卡收入或取得索取售卡收入凭据的当天,其营业额为向购买方(包括经销商)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15、用,”对电信部门有价电话卡业务按售卡收入征税后,预收款账户上积存的预收款可在三年内分期转入营业收入,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已纳税营业额高于售卡收入的,已多纳的部分亦可在三年内分期冲减营业额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发2000178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第一条(一)”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为实现合并而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48、关于修订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地税发20013号)第十条、附件一税率表废止。4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