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办学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学校办学章程.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省市有关教育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XXXX小学学校。英文名称为XXXXo学校位于XXX,是按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配备教学设施的全日制民办小学,学制六年,隶属于XX市XX区教育局,是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学校占地面积2179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片招生,保障适
2、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平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第四条学校以“让学校成为引领师生健康成长的文化乐园”为办学宗旨,秉承“好习惯、会生活、能创新、文化味”为办学特色,围绕办优质高效、特色显著、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赞誉的品牌学校的办学目标,培养体格健壮、品质优良、基础扎实、心态健康、视野开阔、素质全面的学生。第五条学校党政工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参与、决策和监督职权。第二章党的领导第六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
3、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学校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第七条学校党组织成立于2006年,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学校党组织隶属于XX区教体局。第八条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4、。2 .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4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5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
5、、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聘、奖惩等相关工作。6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7 .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8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9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6、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安全健康,促进和谐校园建设。11 .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第九条学校党组织设委员4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第十条学校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第十一条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第十二条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党组织办公室,为学校党组织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
7、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党组织日常事务。落实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第一节校长第十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第十四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3 .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
8、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4 .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5 .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6 .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7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9 .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10 .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
9、其他职权。第十五条学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请XX教育工委批准后由校长聘任。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和行政方面的具体工作。第十六条建立班子成员沟通联系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第二节校务委员会第十七条校务委员会是校长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全面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校务委员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由校长、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第十八条校务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内部人员产生,学校班子成员是当然委员,校长担任主任,委员人数一般为奇数。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校务委员会闭
10、会期间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人事、财务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一般每月由校长主持召开一次会议。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第十九条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邀请相关利益群体的代表委员参加会议。第二十条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先履行相应程序提交相关治理主体审议和讨论。校长听取会议意见后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项目;(二)审议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
11、方案,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四)对学校工作和教师队伍进行监督和评议。第三节学区理事会第二十二条学区理事会是政府部门、企业、学校、社区、家长、社会人士等多方代表组成的监督支持机构。第二十三条学区理事会各理事的构成为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代表;街道分管领导;学区内学校校长和教师、家长代表;社区代表;教育专家学者、法律人士代表等。理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4年。除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代表之外,其他理事的任期不超过两届。任职期间,发生职务变动以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应当按照学区理事会章程规定的产生办法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学区理事会实行定期会议制,每学年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不少于2次的会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学区理事会的意见,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第二十五条学区理事会本着“参与决策、监督执行、解决问题”的原则,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拟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报告;(二)研究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并提出意见;(三)定期评议学校工作,根据需要参与学校校长的公开遴选、职级评定、绩效考核等工作;(四)审议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以及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审、干部竞聘、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实施方案;(五)宣传学校的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处理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关系,帮助解决办学过程
13、中遇到的问题;(六)审议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第四节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由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教师、职工按相应的比例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不足80人时,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并通过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监督章程和规划的落实与实施;(二)审议并通过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职称竞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案;(三)对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四)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按
14、照有关工作规定评议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第二十七条学校工会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工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第五节学术委员会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由7人组成,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人员,经全体教职工信任投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当选,任期3年,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学术秘书1名,由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统筹行使教学科研成果的评价及考核等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二)对职称评审中教师学术方面的内容进行评
15、审;(三)评审教学成果,评定教师业务水平;(四)定期组织教师论坛、学术交流活动。第二十九条校长如果认为学术委员会决策存在明显问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可提议重新审定,如仍维持原决定,则校长不得再次干预。第六节家长委员会第三十条学校设立学校、年级和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委会由家长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名、任课教师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每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年级委员会由本年级各班级家委会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校级家长委员会由各年级家委会主任构成,校级家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由于学生毕业等原因,每年可作适当调
16、整。校级家委会代表家长行使下列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定期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二)参与学校家校课程建设,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学校沟通交流,化解家校矛盾,形成教育合力;(三)动员和组织家长提供相关资源,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支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协商、决定学生校服标准、订价和采购;(五)参与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的满意度测评。第七节少先队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条少先队代表大会由各中队民主选举代表,兼顾低、中、高年级队员和男女队员比例。每学年在建队节前后召开一次会议。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