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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修订稿)的政策解读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助推我市经济
2、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对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阳府2020)5号)进行修订,起草了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修订稿)二、修订依据(-K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一-第四、加强协同治理。(二)调整专利资助政策。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
3、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的,应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各地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三主要内容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总则、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与审批共三章。本次修订沿用办法第一章全部条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精神,对第二章专利申请资助和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一是在第二章专利申请资助中,对专利申请资助的专利类型、资助阶段、资助范围、资助额度标准等内容进行修订。二是在第三章申请与审批中,对资助申请时限、报送材料、办理时间和办法有效期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