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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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80附表8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211-320118-07-02-5443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南京市高淳县(区)_1_乡(街道

2、)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地理坐标(118度57分3.821秒,31度21分22.3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11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5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行审技备202286号总投资(万元)108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

3、%)4.1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8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淳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041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1、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产业定位相符性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

4、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2)用地规划相符性开发区规

5、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城市商务轴以及石固河生态廊道构成生态休闲轴,“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区(称为“南区”)和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O规划工业用地12.11平方公里(全部位于北区)、居住用地6.15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4.25平方公里、绿化用地4.37平方公里,分别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1.12%、20.88%、14.43%和14.84%,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域等。根据本项目所在地产权证可知,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土地用地规划。2、规划环境影响评

6、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1-1。表1_1项目与规划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

7、(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符合2规划利用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内废污水,不再另建污水处理厂。区内不设置固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送南京市有资质废物处置中心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全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8、建设,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中产品塑料袋为工业用途,塑料袋厚度为0.030.08mm,不属于“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和“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

9、0910号)指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本项目塑料袋为工业用途,塑料袋厚度为0.030.08mm,因此,符合发改环资202080号和苏发改资环发2020910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高行审技备202286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

10、政发2018J74号)、江苏省资源资源厅关于南京高淳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96号),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环保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次扩建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见表1-2。表1-2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布局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I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漆桥位于河清水通道堆高淳区水源水质保护/高淳区境内

11、漆桥河范围/0.780.78nU1I护区km处固城湖饮荀淳区水源水质保护级保护区g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110.80/110.80位于项目水源护区 用水保L西南侧2.9km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M侧正常水位线以1上200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湖体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根据表12可知,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侧LIkm的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西南侧2.9km的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建设区域与上述区域均无相交,不涉及江苏省范围内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服务功能下降。

12、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区域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较好。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0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经整治后,南京市环境优良天数可达到国家和省刚性考核要求,确保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13、。因此,本次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于市政供水管网,项目的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来源为市政供电,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3。表1.3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关系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扩建项目不属于其规定限制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4、)、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扩建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4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经查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新(扩)建项目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扩建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查不在其禁止类项目。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扩建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根据表1-3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5)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项目与该管控单元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情况见表l-4o表1一4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相符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主导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健康。(3)禁止引入:化工项目。(4)禁止扩建现有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固城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建项目。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项目的建设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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