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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八条红线”及医疗质量考核细则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考核,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规范,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增强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遵纪守规的自觉性,树立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出现的医疗质量问题起到惩罚责任人、警戒他人的作用,结合医院实际
2、,特制订医务人员“八条红线”及医疗质量相关考核细则,希遵照执行。一.医务人员“八条红线”凡是医务人员发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及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50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1 .上班期间从事打牌、下棋、看电影、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与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2 .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导致输错血、开错手术部位、拍错片、打错针、发错药、错发漏发报告、搞错标本的;3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两禁止”规定的;4 .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医疗事件和疫情的;5 .上班期间擅离岗位,脱岗、串岗的;6 .开具虚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伪造、篡改、销毁医
3、疗文书导致严重后果的;7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临危退缩的;8 .违反、忽视核心制度的执行或未与病人进行有效沟通引起患者不满,造成医院声誉或利益受损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相关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提交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处理结果。二.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细则1 .在各级检查及考核中,医务人员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其相关责任人停止诊疗活动一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处罚:院级500-1000元/第一次;市级10001500元/第一次;省级15002000元/第一次。2 .第1条中的相关责任人列入院级检查中的重点督察对象。3 .同类错误在全院通报后再次检查发现再犯的,经济予以翻倍处罚。4 .以年度为统计单位,一年内连续发生三起违反事件的,给予重罚或给予低聘、待岗、解聘、辞退、除名等处分。5 .在各级检查及考核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诊疗规范、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罚则等额的经济奖励。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