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广东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2023-2025年)为进一步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司法鉴定资源,推动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更好保障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以及满足人民群众鉴定服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结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
2、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科学、有序和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二、王要目标紧紧围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和“严格准入、严格监管”的总要求,力争建成司法鉴定数量规模适度、布局均衡合理、人员结构优化、资质能力趋强、运行管理规范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有效满足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鉴定需求。三、规划原则(一)坚持政治统领、服务为民。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司法鉴定工作始终,确保司法鉴定工作正确政治
3、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业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鉴定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在规范现有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坚持把握标准、严格准入,实行全省鉴定机构和鉴定事项总量控制,审慎、稳妥、有序发展鉴定机构,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发展、恶性竞争和低水平运行。(三)坚持合理布局,量内调整。以近两年全省司法鉴定业务统计数据及其增长幅度、潜在业务数量摸底情况为基本依据,结合鉴定业务的复杂程度、鉴定效率平均指数和鉴定机构平均规模等因素,在总量内合理调整各类鉴定机构数量,既要防止一个地区鉴定资源不足,不能满足鉴定需要,又要避免鉴定机构过多,导致恶性竞争。(四)坚持整合资源,做精做强。
4、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等专业机构优势资源,培育一批高资质、高水平、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机构;引导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资源整合、机构合并、跨地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实现鉴定行业综合实力和整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四、实施措施(一)深化鉴定机构党建工作,确保司法鉴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司法鉴定协会党组织,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司法鉴定领域全面贯彻落实。对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及时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建立联合党支部或者功能型特设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机构,由鉴定协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吸纳优秀司法鉴定
5、人充实党员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行业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严格依法实施登记管理,确保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和公益性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行业执业资格、专业能力、相关专业学历和工作经历以及身体状况等进行实质审查,确保申请人能够胜任司法鉴定活动和出庭作证工作任务;对鉴定机构准入和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的,依法按要求组织专家对其专业人员、技术条件、仪器设备、场所、业绩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审,考核评审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准入;严格依法审核鉴定机构设立组织资质,防止社会资本无序进入司法鉴定行业,严防社会资本通过操控鉴定机构谋取不当利益。(三)推进鉴定机构做强做优,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鼓励在册
6、鉴定机构进一步完善业务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注重鉴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储备,对标对表国家标准建设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增强解决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鉴定案件的能力;支持鉴定机构通过资源整合、机构合并重组的方式做强做优。计划到2025年,发展10家综合性强的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引领全省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司法鉴定意见使用部门的联系,形成管理和使用相衔接的协同机制,强化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效结合,实现信息互通,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服务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司法鉴定宣传
7、、咨询和引导等服务,方便群众获取司法鉴定服务相关信息和依法便捷获取司法鉴定服务。(四)优化司法鉴定业务分布格局,均衡提升全省鉴定服务能力根据我省实际需求,规划期内,全省现有鉴定机构数量保持动态平衡,原则上鉴定机构总量不再增加。严格控制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含电子数据)鉴定机构数量,在已有前述类别鉴定机构的地区,原则上不再审核登记单一执业领域的鉴定机构。鼓励和支持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全业务链、综合性鉴定机构,提升痕迹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含电子数据鉴定)在查明和还原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事实方面的业务能力和科研实力,努力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优质高效鉴定服务。科学统筹全
8、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及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科技力量,结合各地环境损害鉴定的实际需要,适度发展一批诉讼急需、实力较强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逐步扩大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参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用,待人民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的工作试点。(五)壮大司法鉴定人队伍,提升鉴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加大司法鉴定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保持司法鉴定人队伍总量合理增长。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岗位教育培训规定,坚持将司法鉴定人履职能力培养贯穿始终,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9号),逐
9、步完善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等活动,发现司法鉴定人能力水平存在不足的,限期整改,整改后经执业能力实质性审查仍不能胜任司法鉴定工作的,依法注销执业资格;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坚决清除不守廉洁底线特别是故意实施虚假鉴定行为的害群之马,确保司法鉴定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五、组织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和实施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是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科学、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和避免司法鉴定行业粗放管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发
10、展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把落实规划任务作为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二)积极主动作为。各地要本着既要稳妥、又要积极的方针科学管理和规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光向外,开放发展,对本地区相关领域司法鉴定优质资源进行摸底、调研、整合、引入,确保新发展的鉴定机构具有与从事鉴定活动相适应的条件和能力。(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坚持法治思维,恪守科学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业务的研究,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司法鉴定管理和发展模式,加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监督管理。(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总结、推广司法鉴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宣传司法鉴定的重要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全力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