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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推进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大数据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工程系
2、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大数据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坚持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职业特点、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第三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分别对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大数据领域相应职业资格或行业权威认证的,其对应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根据
3、大数据技术体系的技能要求和工作内容,全省大数据专业主要分为系统(平台)架构、设计与开发、数据管理、系统(平台)运维等相关工作领域。(一)系统(平台)架构:包括信息系统(平台)架构等。(二)设计与开发:包括需求分析、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产品设计与开发、数据模型设计与开发、算法分析与设计等。(三)数据管理:包括数据战略、数据治理、数据架构、数据标准、数据应用、数据质量、数据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等。(四)系统(平台)运维:系统(平台)运行与维护等。第五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大数据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基本条件第六条申报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中
4、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作风端正。3 .符合当年国家和对在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有关规定。第七条任现职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限制申报: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2.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5、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2年、4年内不得申报。三、技术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八条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第九条评审条件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四、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条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6、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4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4年以上。第十一条评审条件熟悉大数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大数据技术体系、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具有独立完成设计与开发,或数据管理,或系统(平台)运维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能独立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五、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二条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博士学位。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可
7、提前1年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第十三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1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应用大数据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了解大数据新系统、新平台、新技术等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 .了解大数据领域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基本掌握信息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或数据管理,或系统(平台)运维有关技术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3 .具有独立承担信息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
8、或数据管理,或系统(平台)运维方面技术工作的能力。4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具有解决信息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或数据管理,或系统(平台)运维技术工作中较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5 .能制定信息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规划,或数据管理实施方案,或系统(平台)运维规程等。6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二)业绩成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州)级科技奖1项,或获本单位技术奖3项。2 .参与完成的大数据项目、融合应用项目等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
9、三等奖2项。3 .参与完成省(部)级项目(大数据项目、融合应用项目等)1项或市(厅)级2项;或参与完成大型项目1项,或中型项目2项,或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3项。项目需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4 .申请并被受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或获与大数据相关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授权专利2件以上(限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或获市(州)知识产权局专利奖。5 .参与的项目获省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授予的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项目获市(州)大数据主管部门授予的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6 .参与的项目获市(州)级大数据有关赛事
10、奖1项。7 .参加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大数据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8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州)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9 .参与完成2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参与编制的信息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需求、功能、规划等方案2项以上,获市(州)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10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新系统、新平台、新技术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IL在县以
11、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市(厅)级大数据项目、融合应用项目等1项或县级2项。项目通过县(市、区)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12.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市(州)、厅级科技奖、技术奖三等奖1项。(三)学术成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本专业内部资料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2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0.5万字以上。3 .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技术方案等2篇,学术观点
12、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4 .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5 .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6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专业内部资料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大数据项目、融合应用项目等项目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1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四)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两年,可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署名推荐,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除须具备正常晋升
13、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技奖;或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4项。2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大数据项目、融合应用项目等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或获国家行业协会、学会的技术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3 .在2项省(部)级,或3项市(厅)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中,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信息系统(平台)架构,或设计与开发,或数据管理相关工作;或主持完成大型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2项,或中型项目3项,或小型项目5项。项目通
14、过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或验收。4 .在2项省(部)级,或3项市(州)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中,主持建设完成信息系统(平台)设计与开发需求、功能、规划等方案,项目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5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或获授权并实施的与本专业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限第一发明人、设计人)3件;或获省知识产权局以上专利奖。6 .作为主要参与者,项目获省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授予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或获市(州)大数据主管部门授予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2项。7 .作为主要参与者,项目获省(部)级大数据有关赛事奖1项;或获市
15、(州)级大数据有关赛事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8 .参加编制国家大数据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公布实施的行业(地方)大数据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4项。9 .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10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IL在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乡村振兴等战略行动以及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十二个农业产业发展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市(厅)级表彰。六、高级工程师任职
16、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四条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后出站人员。2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3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第十五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1.系统掌握并熟练运用系统(平台)架构,或设计与开发体系,或数据管理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管理方法,具有相应的管理经历和能力。2 .熟悉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熟练应用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