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4条塑料色母等塑料颗粒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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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新增4条塑料色母等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单位(盖章):南京运昶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增4条塑料色母等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代码2303-320111-89-01-7252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南京市浦口县(区)桥林乡(街道)土地理坐标(118度32分44.303秒,31度57分9.6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

2、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胤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浦行审备(2023)49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力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IoOo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宁政复(2018)2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3、审批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号:苏环审202234号,2022年5月19日2017年5月,江北新区成立直管区、共建区和协调区。将新区原高新区、化工园区以及顶山街道、葛塘街道共386.25平方公里设立为新区直管区,同时在直管区内划定33.2平方公里的核心区,集中开发,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新区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范围内(以街道行政区划为边界),除直管区外的其他区域为共建区,约为402平方公里。以浦口区、六合区为主开发建设,新区对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在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八卦洲范围内,除直管区、共建区外的其他区域为协调区,由江北新区对涉及关联和长远的事项与相关行政区加强沟通、协调。本项目位于浦口

4、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浦口经济开发区位于桥林新城北部,定位为“桥林新城重要的制造业产业地标,信息技术产业和智能交通制造产业的先导片区”,浦口经济开发区和桥林新城同属于江北新区共建区范围。1.与南京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相符性规划范围和时段划规环影评符性析 规及划境响价合分规划范围:东至长江岸线、南至规划锦文路过江通道、西至规划桥西、北至规划新星大道,规划范围总面积约86平方千米。规划时段: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目标:a、江北新区“三区一平台”功能定位中的“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聚集区“;b、江北创新全产业链中的

5、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产业主导方向:以智能制造为产业主导方向。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智能装备制造等高端智能制造业和以现代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产业空间结构:产业空间总体布局结构为“一轴、一基地、四板块一轴:以双峰路为创新发展轴,布局企业研发、办公、部分商业商务服务功能;一基地:结合地铁站点,于创新轴南侧打造以总部办公、咨询、金融等三产服务业为主的总部基地。四板块:即双峰路以北的重型工业板块、双峰路以南的轻型工业板块、老镇西南侧的重大项目预留板块、临港物流板块。项目

6、选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根据宁涌国用(2006)第09028号,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本项目属于塑料颗粒加工,不违反江北新区桥林新城发展产业定位。2、与南京市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L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规划如下:(1)产业定位:以智能制造为产业主导方向。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智能装备制造等高端智能制造业和以现代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为属于塑料颗粒加工,不违反南京市浦

7、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中的产业定位。(2)基础工程规划给水:以江浦水厂和桥林水厂为规划区供水水源,由浦乌公路、云杉路以及新星大道下供水管接入规划区。用水量:规划区用水总量为6.56万立方米/日。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设施规划:根据道路竖向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两片集污区,东集污区污水排入规划区东北侧的浦口污水处理厂处理,浦口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15万立方米/日。西集污区排入浦口工业废水处理厂,远期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雨水就近排入规划保留的河道和水体内。燃气管网规划:高压管道沿新星大道敷设。廊道控制宽度20米;次高压管道沿浦乌公路、云杉路、双峰路、紫峰路等敷设,与中压管网共廊道。供

8、热:园区尚未集中供热,规划桥林分布式能源站1座,选址菊园路。装机2套“30兆瓦”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额定供汽能力85吨/时,最大供热能力122吨/时。供热管网:根据主要热用户热力负荷分布情况,合理布置供热主干管,服务主要热力用户,规划主要沿紫峰路、龙港路、步月路等敷设,管径为DN300-DN450。生活垃圾:规划范围内垃圾由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经垃圾转运站运至星甸环境园进行处理。星甸环境园已启动江北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远期配建小型填埋场、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等。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项目所在地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均已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

9、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固废零排放。(3)与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南京市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L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34号)相符性对照分析见表I-I0表1本项目与苏环审202234号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引导。突出生态优先、集约高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强化开发区

10、空间管控,避免产业发展而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根据宁浦国用(2006)第09028号,属于工业用地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为推进区域环境旗量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本项目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园区内平衡,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符合3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

11、产工艺、设备,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废物同收利用等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推进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企业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本项目称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滤芯除尘器处理,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4排放。生产工艺、设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建成后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4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玉莲河生态安全缓冲区和管网系统建设,确保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2、分类收集处埋。积极推进区内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全面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接管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就近转移。符合5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严格落实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在上、下风向至少各布设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开发区周边河流布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指导区内企业按监测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自动留样、校准等辅助设备,实

13、时监测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数据: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指导企业做好委托监测工作。不涉及符合6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开发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本项目拟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14、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与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相衔接。符合综上所述,南京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中基础工程规划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他合分斤其符性相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经查阅,所用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准入类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禁止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内

15、;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中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涉及的内容;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限制禁止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本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审批(备案证号:浦行审备(2023)49号,项目代码:2303-320111-89-01-725227)。综上,本项目属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可知,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其重点管控要求与本项目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2o表1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江苏省南京浦11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智能装备制造、现代物流。(3)禁止引入:非环保类研发项目:不符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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