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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学校校舍扩建工程电教类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目录第一部分询价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一、总则8二、询价文件8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询价无效的情形12六、采购中止的情形14七、授予合同14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6第四部分询价细则及询价方法25一、询价原则25二、询价程序25三、注意事项27四、评分细则28第五部分采购合同3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5第一部分询价公告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学校校舍扩建工程电教类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7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受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学校校舍扩建工程电教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项目编号:XJ2023008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询价三.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1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学校校舍扩建工程电教类设备采购项目1批406800台式一体机、交互一体机(含推拉黑板、相关软件)、各类线材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406800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3、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询价小组负责审查。五.获取询价文件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8日9:30之前获取。2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询价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询价文件)。3 .提示:将拒绝接受未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询价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
5、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1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3 .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knowledgestree?tag=AGlDtGwBFdiHxlNdhYOr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
6、质疑将不予受理。5 .供应商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及要求:2023年8月8日0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询价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8日0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库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
7、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信封内仅需放入存储备份文件的U盘),由授权代表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询价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
8、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学校校舍扩建工程电教类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再406800元。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询价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询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9、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询价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0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询价公告开标地点:详见询价公告12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询价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询价无效。13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
10、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4询价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5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
11、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H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序号项目内容质疑。16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7特别说明供应商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询价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
12、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询价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进行质疑、投诉(申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询价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8支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13、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
14、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I(M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序号项目内容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9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