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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协调管理措施1、总承包项目部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协调各专业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的场地使用,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需要对总平面的使用进行管理,并且制订相应的措施。专业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应依据施工总平面图合理的使用施工场地、以及相关的水电等设施。2、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前,必须提前2天向总承包项目部办理现场用地申请手续,申请手续单中详细说明计划使用面积、预计使用期限、堆置物品类别、该位置管理负责人等内容,等申请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堆置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3、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对进场的大宗物资,必须提前3天书面告知总承包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将根据大宗物资的实际数量等情况,合理给与现场协调和安排。4、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场地平面位置、场地使用范围进行平面布置,不得超出规划用地范围。5、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场地内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布置堆放整齐,符合整体平面视觉形象,满足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环境要求。搭设材料库房,由总承包项目部审核后,按指定地点和相关要求搭设。6、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按总承包项目部机电部指定的电源进行接分级配电箱到指定位置,临时用水必须按照指定水源使用。各单位均须挂表管理,并严格控制杜绝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