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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5(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5(二)总则7(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9(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2(七)授予合同14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16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3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27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海盐县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A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望2023
2、D093号项目名称:海盐县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00000最高限价(元):9000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阮)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海盐县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服务项目1900000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3、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经政采云系统上传审核)。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在线递交,通过“政
4、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7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更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
5、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惠企政策: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s:/jinrong.zcyfinanceloan7utm=a0017.b0048.c758920.4.44e18200bf5fl1eb926cfl464ce95a5d。(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
6、响应文件(文件后缀名为b1bs)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问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4)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5)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于电子交易方式异常情况处理。(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7、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海盐县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中望2023D093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5采购代理机构6采购内容海盐县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服务项目,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7竞争
8、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SI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9踏勘现场R不组织口组织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竞争性磋商纸质响应文件份数/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加盖竞争性磋商供
9、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密封、装订要求/17竞争性磋商样品G)不需要口需要18投标保证金不设保证金。19履约担保13不需要口需要同采购人缴纳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在项目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及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获取。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截止上传时间:2023年7月31日14:0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0、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2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14:0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23竞争性磋商开标程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
11、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的,以“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bfbs”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解密的,投标有效。24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名,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
12、关规定执行。2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28注意事项1 .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
13、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 .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6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 .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9其他是否允
14、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条款。30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二)总则1. 说明1.1 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 资金来源:已落实。2. 定义及解释2.1 采购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的供应商;2.4 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5 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