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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设计单位、结构顾问协调及管理措施1.总承包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单位与总承包在工程施工中是平行关系,共同为业主服务,建设好本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方将积极与设计沟通,掌握本工程的设计理念,设计构思,内部功能布置,造型效果要求,装修效果要求等,从各个层面理解设计,并找到与之相适应的结合点,在施工过程中,充分体现设计的理念及意图。本工程中的大量分包工程,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总承包统一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图纸由总包方审核后,提交给设计及业主审批。2、总承包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1)总包单位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资深设计人员,负责统一组织本工程的深化设计,保证深化设计质量,进度。在配合
2、过程中,我公司将以积极、主动、高效、和谐为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意见,真正实行工程的设计标准、风格、功能等,最终达到业主,设计要求的工程效果和使用功能;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提出施工图纸需求计划,以确保施工准备所需的施工图纸;3)对工程实施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及时向设计方汇总沟通,征求设计方的意见;4)严格遵循设计图纸要求,在对设计意图理解不明时,及时与设计方沟通,以确保设计意图实现;5)负责审核专业分包商(如幕墙,精装修等)绘制的加工图,安装节点图等,并报送设计单位审批,未经设计单位审批的图纸不使用。6)严格执行设计图纸的要求,无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任何人无权改动施工图纸。不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施工,总承包将勒令其停止施工,并要求整改,还应追究其因返工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