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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五莲县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发(五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五莲县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121-04-01-22704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中至镇薄板台村以南770m处地理坐标(东经119度&分22.574秒,北纬为_度包分22.18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
2、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3-371121-04-01-227041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悬0用地(用海)面积(m2)957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中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审批机关: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五莲县潮河镇等九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3、-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日自然资函202217号,2022年8月8日,见附件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划规环影评符规及划境响价与中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中至镇薄板台村以南77Om处,根据中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2),项目位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拟建项目为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中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性析合分他合分 其符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过采取有效环保治理措施后,均能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根据产业结
4、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一、农林业”的“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24、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和“5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使用设备不在“限制类”或“淘汰类”设备名录内,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对该项目予以审批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371-044)1-227041(见附件2)。2、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
5、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中至镇薄板台村以南77Om处,根据中至镇人民政府关于五莲县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用地的审核意见(至政发20234号,见附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112120230001号,见附件4),经中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项目用地和选址,项目建设符合中至镇规划要求。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该项目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该项目用地各项指标合理。拟建项目新征土地进行建设生产,东侧为耕地,北侧为耕地,西侧为村路和日照嘉德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南侧为闲置空地和日凤线。用地周边交通较为便利,水、电等均有供应,
6、综合条件较好。厂址周边环境敏感点主要为薄板台村,距离超过500m。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同时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可知,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经过厂区设置的各种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周边企业、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可行。3、与日照市“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2022年K)月14日发),山东省已完成了“三区三线”
7、划定工作。日照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81.1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98%;陆域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81.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85%;陆域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与般生态空间之和)总面积1062.4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83%。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23.56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12.06%。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动态调整。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中至镇薄板台村以南770m处,根据日照市“三区三线”图(见附图3),拟建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8、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表1-1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件符合性一览表环环评2016150号文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9、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中至镇薄板台村以南77Om处,根据日照市三区三线图,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内,项目与日照市三区三线图见附图3。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评价区域So2、NO2、PMlo、PM25、CO
10、、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根据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日照市2023年3月份重点河流水质情况,墙去水库坝上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后均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夕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排污水回用于发酵槽好氧发酵工序,不夕用F,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
11、规划实施以及规划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展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符合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区域供水、供电配套设施已经完善。且拟建项目对畜禽粪污进行合理利用,减少了粪污废物排放,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资源利用上是合理的。(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12、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拟建项目为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符合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窠环评负面清单相关要求和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莲政办发201732号)的相关要求。符合综上,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5、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日照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日环委办20235号)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中至镇薄板台
13、村以南770m处,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3711213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中至镇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4),拟建项目与日环委办20235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与日环委办20235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方案内容项目情况I符合性全市总体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一、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提高节能降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除外)、扩建建设项目类型包括:(1)电解铝、煤化工、氯碱制造、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制造(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印染(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皮革糅制加工、鱼粉加工、再生铅、黏土
14、制砖瓦、土法生产酸化油、土法冶炼、石棉制品制造、钢渣磁选(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外)建设项目。(2)新增铅、汞、镉、铭和碑等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条件的除外)。(3)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4)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工艺,且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方案的建设项目。(5)新建纳入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的生产建设项目。(6)国家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一、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拟建项目为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不属于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类型;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拟建项目为粪污
15、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内项目;(2)拟建项目选址位于中至镇工业聚集区,符合镇产业发展定位要求;(3)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不属于重污染项目:符合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I)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的,应按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实行“五个减量替代”(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豁免要求的除外)。(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则上应布局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产业园区或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内,并符合产业园区或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3)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禁止新建、改建(已有合法手续且仅从事节能减排改造的建设项目除外)、扩建重污染项目,主要包括: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建设项目、其他重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