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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必考知识点公共科目33【考点】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财务管理1.现金管理的目标在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之间做出抉择,以获取最大的长期利益。企业置存现金的原因为满足交易性需要(日常业务现金支付)、预防性需要(预防发生意外的支付)和投机性需要(用于不寻常购买机会)。2.现金管理的方法为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一般企业可以采用如下管理方法:(1)力争现金流量的同步(流入、流出同步);(2)合理使用现金浮游量(开出支票到划出资金,中间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对资金的占用称之为现金浮游量);(3)加速收款(早收);(4)推迟应付款的支付(晚投)。工最佳现金持有量现金持有成本的构成有以下三个:(1)机会成
2、本:企业占用资金的代价;(2)管理成本:管理成本为固定成本,与现金持有量无关;(3)短缺成本:不能应付业务开支,由此蒙受的损失。最佳现金持有量的确定:上述三项成本之和最小的方案。【考点】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概念1 .生产性项目: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非生产性项目: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资金筹措费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2 .建设投资可分为静态部分、动态部分。(1)静态投资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2)动态投资部分主要包括:价差预备费.建设
3、期利息。3 .资金筹措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应计的利息和在建设期内为筹集项目资金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4 .流动资金主要是指生产性建设项目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所需要的启动资金。其中,铺底流动资金通常取流动资金总量的30%o【考点】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措施1.组织措施(1)重视健全的组织体系、应有专门的进度控制岗位人员、编制及调整进度计划、组织论、加强进度计划审批程序、会议等。(2)进行有关进度控制会议的组织设计,以明确:会议类型.主持人、参加单位和人员、召开时间、会议文件的整理、分发和确
4、认。2.管理措施管理思想、方法、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网络计划应用、重视信息技术应用。3.经济措施资金、资金的需求计划、经济激励措施、资源需求等。4.技术措施(1)设计技术:不同的设计理念、设计技术路线、设计方案;(2)施工技术:改变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等。【考点】项目进度控制的目的【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
5、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法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 .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 .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
6、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6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考点】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赔偿对方所蒙受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一、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 .具有违约行为;2 .造成损失后果;3 .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
7、.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二、赔偿损失的限制(一)赔偿损失的可预见性原则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一)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1.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2 .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3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4 .提供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5 .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6 .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造成的损失7 .验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二)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1.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2 .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3 .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4 .与监理单位串通造成的损失5 .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6 .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7 .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